北京化工大学2012年机电工程学院考研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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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化工大学2012年机电工程学院考研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安排

北京化工大学2012年机电工程学院考研复试分数线及安排,详情如下:

北京化工大学2012年机电工程学院考研复试分数线及安排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学校《北京化工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的要求,机电工程学院制定2012年硕士招生复试工作方案如下:

1.机电工程学院复试分数线

专业名称
外国语
政治理论
总分
工程力学
38.0
38.0
57.0
57.0
290.0
机械工程
39.0
39.0
58.0
58.0
295.0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38.0
38.0
57.0
57.0
290.0
安全科学与工程
38.0
38.0
57.0
57.0
290.0
机械工程(专业学位)
38.0
38.0
57.0
57.0
290.0

注:机电工程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不接收调剂生。

2.复试时间、地点

(1)复试专业课笔试时间:4月13日晚18:00,地点待定。

(2)复试面试时间:4月14-15日,地点待定。

3.复试程序、方式

(1)考生报到,进行复试资格审查:4月13日上午9:00-15:00,地点:机械楼213。按研究生院要求,查验复试考生如下内容:复试通知书、初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件原件、毕业证书原件(应届生交验学生证)、本科毕业学习成绩表;收取考生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本科毕业证书或学生证复印件。

(2)考生会议:4月13日下午16:00,地点待定。介绍学校政策与专业、研究方向,具体包括我校学制和学习年限、学生住宿条件、学位论文答辩方式等研究生教育培养相关政策告知考生;本学院各专业的研究方向和指导教师的基本信息。

(3)复试专业课笔试:4月13日晚18:00-20:00,考试科目根据报考专业选择。考生凭初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考生须遵守《考场规则》。

(4)复试面试:4月14-15日,具体分组时间和地点安排,请考生于4月14日上午8:00到机械楼二层楼梯口橱窗查看。复试面试要求:①复试面试包括专业口试和英语听说能力测试;②复试时提问教师按回答问题的质量评分,每个学生应有多位教师提问,每人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③复试全部完成后,由组长组织教师根据各教师评分,汇总给出成绩。④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复试结果公示:4月15日下午16:00。考生到机械楼二层楼梯口橱窗查看建议拟录取结果,并到机械楼213领取《体检表》和《选导师回执单》。拟录取结果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示为准。

(6)体检时间:4月16日上午8:00,地点:校医院。注意:早晨体检空腹、带一寸照片和体检费。

(7)学生和导师双向选择:4月16日下午16:00前。学生离校前必须确定导师,并交回《选导师回执单》,录取专业以公布拟录取结果为准。

(8)考生离校及调档通知书领取:4月16日下午17:00前。

(9)离校前注意事项:①拟录取考生(调剂考生、非应届考生和外校应届考生)凭《体检收据单》,必须到机械楼213领取《人事档案调档通知书》方能离校。②委托培养的考生在复试结束后自行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合同书,填写、加盖公章后尽快寄到(送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10)离校后注意事项:

①非应届考生凭《人事档案调档通知书》到工作单位提取人事档案,按时寄送北京化工大学。
②外校应届考生将《人事档案调档通知书》交就读院校,不能在规定时间前寄来档案,须先到研究生院网站下载《报考攻读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由学校填写后寄北京化工大学。
③本校应届考生不用寄档案或鉴定意见。④按研招办规定时间前寄出《人事档案》或《报考攻读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人事档案不能按时寄交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处理。

4.复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和使用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共500分,其中专业笔试200分,专业面试30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根据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排队后确定拟录取名单。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和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加分原则和依据完全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执行。符合照顾优惠条件的考生在复试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过程全程进行监督,一旦出现违纪违规事件,须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进行现场监察。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gs.buct.edu.cn)上及时公布。

(4)实行复议制度。复试结束后的一周内,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研招办受理具实名的书面投诉,对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有关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6.其他

(1)本方案报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

(2)本方案适用于机电工程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

(3)其他未说明的问题由机电工程学院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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