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兰州地质研究所2012年考研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办法
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所兰州油气资源研究中心确定于2012年3月30日进行2012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
一、资格审核
对参加复试考生要求提供以下材料,通过查验进行复试资格确认。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或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复试资格和录取资格:
1、准考证;
2、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留档);
3、加盖公章的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单原件、复印件一份(留档);
4、学历情况核实:非应届毕业生生源,需提供本人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查验学生证,以便确认考生资格;
5、政治审查表(加盖公章并密封,下载),应届毕业生由考生所在学校院系相关部门出具,非应届毕业生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
6、一寸照片一张(体检用);
7、自愿提供个人相关成果材料,包括已发表或接收的文章、科研成果、专利等供复试组参考;
8、考生请填报并于复试当天向研究生办公室上交经本人签名的《研究生复试简历自述表》、《复试考生意愿表》并填报电子版《硕士研究生基本情况表》,以上表格务必于3月29日前将填报的电子版发至邮箱qxli@lzb.ac.cn,否则按放弃复试资格处理。
二.复试名单确定原则
1、我中心2012年的招收硕士研究生指标情况,学术型:10名,专业学位硕士:2名。
2、复试分数线:
学术型:
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专业,地球化学专业:
总分≧310,思想政治理论≧48,英语≧48,业务科目≧95
固体地球物理学专业:
总分≧310,思想政治理论≧48,英语≧48,业务科目≧90
专业学位:
地质工程专业:
总分≧310,思想政治理论≧48,英语≧48,业务科目≧90
备注:如果我中心基本分数线中有低于国家线要求的,则该项以国家线要求为准。
未达到学术型硕士复试分数线但符合专业学位硕士复试要求的考生可书面申请调剂到专业学位参加复试,根据有关规定,初试科目中未设置数学的考生,调入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专业,需在复试中加试数学。
3、上线考生应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向我中心研究生部发送确认信息并于复试前一天下午2:30-5:30到研究所409办公室提交复试材料。
三、复试办法和安排
1、时间安排
3月30日:上午体检,下午2:30笔试。3月31日:上午8:30面试;
2、笔试内容
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专业,地球化学专业和地质工程专业笔试科目《油气地质学》、《沉积岩石学》任选其一。
固体地球物理学专业笔试科目《地震地层学》。
3、面试方式
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由主考老师通过口试方式完成。综合复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与培养潜质以及对学科基础知识、所学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
四、体检
1、空腹体检,早晨07:30到办公楼一楼大厅集合(请自备签字笔填写体检表),
2、不参加集中体检或冒名顶替参加体检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五、调剂和双向选择
1、考生可选择报考导师(已招推免生导师不可再招收考生)。因招生指标所限,未被第一志愿导师录取的考生可选择我中心学科间调剂或调剂到其他招生单位;
2、我中心未录取考生,达到国家分数线并符合调剂规定的,可持其它招生单位开具的正式接收函办理有关转档手续(调剂调档申请表)。未达到国家分数线以及按规定不允许调剂的,报考材料不能转寄其他招生单位。
六、录取
1、对于参加我中心复试的考生,我中心将主要根据个人志愿、初试、复试情况及体检结果确定最终录取名单,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权重分别占录取成绩的50%,录取成绩为前述两项之和。
考生按各一级学科“录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拟录取名单将在中心网页上公布。复试成绩不合格、政审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2、录取结果报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审核批准后向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通知书发放时间在6月中旬左右。
七、其他
1、我中心地址:兰州市东岗西路382号
兰州火车站乘1路公共汽车在兰州饭店(兰州大学)下车;
2、考生食宿及旅费自理。住宿参考:
兰州如家快捷酒店(东岗西路店),兰州市东岗西路226号,电话0931-8268555,
研究所附近另有一些小型宾馆招待所可自行联系。
研究生部电话:0931-4960913传真:0931-8278667
电子信箱:qxli@lzb.ac.cn
研究所招生工作监督电话:0931-4960909
研究生院招生工作监督电话:010-88256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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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硕士研究生通过复试(拟录取)名单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