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2012年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考研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安排,详情如下:
2012年031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安排
只要您的考试成绩达到您报考专业的复试分数线,就具有复试资格。我校不再寄发书面复试通知,请您严格按照报考院系的规定时间到校复试,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同时失去录取资格,学校不再组织第二次复试。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复试分数线在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不是院系调整后的复试分数线)基础上,政治理论和外国语各降5分,每门业务课降10分(满分值为300分的业务课降20分)。凡达到此分数线的考生均有复试资格。复试办法与其他统考考生相同。
单独考试复试分数线请于下周向报考院系咨询。援藏计划分数线近期公布。
请务必点击查看复试须知。
专业代码及名称 |
政治理论 |
外 国 语 |
业务课一 |
业务课二 |
总 分 |
030104刑法学 |
55 |
55 |
90 |
90 |
375 |
030106诉讼法学 |
55 |
55 |
90 |
90 |
375 |
2012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复试办法
一、复试内容
1.专业知识
专业知识的考察范围限于刑法学或刑事诉讼法学,内容覆盖本专业参考书目80%以上,满分为100分。考生任意抽选两题,试题一经抽出,不再重复使用;考生有一次重新抽选的机会,但放弃作答第一签将被扣掉15-20分。
2.外语测试
专业外语内容为法学专业外语和日常口语,满分为100分。由考生从中任意抽选,试题一经抽出,不再重复使用,考生不得重新抽取。
3.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满分为100分,其中科研活动及潜质占50分,教育背景50分。
二、注意事项
1.复试满分为300分,低于180分者不予录取。
2.所有复试合格考生按总成绩高低顺序进行录取。
3.报到时考生须准备的材料:
(1)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军人提供军官证)。
(2)往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由档案所在部门盖章的本科期间成绩单。
(3)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有效学生证和由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本科期间成绩单。
(4)往届在职考生须提交档案所在单位同意其脱产攻读硕士学位的证明。应届本科定向或委托培养毕业生,复试时须提供原定向、委培单位准予继续脱产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证明。
(5)个人自述材料。参加复试的考生可提供能证明自己研究潜能的各种背景材料,如正式发表的文章、科研成果鉴定书、获奖证书、本科毕业论文概要、参加过的研究项目等材料。
考生须准备两份个人资料、身份证及学生证。
复试时间:2012年3月16日上午8:30-下午6:00、上午8:00开始检录(8:00未到考试地点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检录时考生须准备个人身份证及学生证。
复试当天还须缴纳100元的复试费。
复试地点:北京师范大学后主楼18层1820、1822、1833会议室。
参加复试考生的入场时间表及考核小组老师名单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