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工作办法
(一)所有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上国家线考生均可参加复试,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需参加复试。
1.复试标准为:
工 学(08)总分300,单科(满分100)40、(满分150)60
艺术学(0504)总分320,单科(满分100)35、(满分150)53
法学(03)总分325,单科(满分100)45、(满分150)68
管理学(12)总分350,单科(满分100)55、(满分150)83
经济学(02)总分350,单科(满分100)55、(满分150)83
拟复试考生人数:2011年我校计划招生215人,初试达到标准的有172人,但存在专业不平衡问题,个别专业方向将差额复试。全校还需调剂约90人。
2.复试比例:复试比例视生源情况而定,全校将不做统一的规定。
(二)复试工作办法的具体内容
1.复试工作流程
1)凭①毕业证或学生证②身份证③初试准考证④复试费等4种材料提前一天到研招办领取复试通知
2)凭复试通知进行复试
3)5月初上网查询复试结果
4)政治审查,调取考生人事档案
2.复试科目及成绩计算
201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包括专业笔试(含专业实验技能)、面试(含专业实验技能)、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三部分组成。专业基础笔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30%,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占10%。
(1)专业笔试(含专业实验技能):考试时间至少为100分钟,满分为60分;由各专业复试小组组织进行。
(2)面试(含专业实验技能):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创新意识。面试成绩满分为30分。由专业复试小组成员评定成绩。
(3)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满分为10分,由各院系或专业复试小组组织进行。
英语听力口语(10分)+面试(30分)+专业笔试(60分)=100分
(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通过人事档案审查和政审方式进行,考核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计入复试成绩,并由复试小组会议提交说明材料备查。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课程的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试科目由二级学院自定并及时通知考生。
二、复试时间和复试地点
1.全校统一复试开始时间拟定于4月8日上午8:00时。需调剂生源的专业,可视调剂情况后延复试时间。
2.所有上线考生和拟参加我校复试的调剂考生在复试前一天必须先到北京服装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基础实验楼320)进行资格审查及交费100元/人。(见研招办网上通知)。考生需带齐以下材料,审查合格者方可领取复试通知书。
(1)毕业证书原件;应届生出示学生证;
(2)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3)准考证;
(4)复试费。
三、成绩评定及录取方法
1、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总成绩进行名次排序,填好《**专业研究生复试汇总表》。考生总成绩中初试成绩权重占总成绩的60%;按总成绩排名名次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及录取类别为计划内或计划外。
2、复试成绩中英语或专业不及格者均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录取结果将于复试后及时向考生公示。
四、复试结果查询
复试结果即时在校园网yjs.bift.edu.cn研究生招生网页上公布,拟录取名单大约5月中旬在校园网上公布。请考生及时查询。
五、工作日程
4月2日以前:在本校网址向考生公布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办法;
复试前一天:研究生资格审查并领取复试通知;
4月8日开始复试
5月15日:公布拟录取名单
六、考生咨询电话
北京服装学院研招办电话:010-64288145
注:各专业具体复试安排陆续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