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2008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合格分数线及复试办法公布,请点击查看学校网站原文。
四川大学2008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合格分数线
专业门类 |
总分 |
单科 |
备注 |
01、哲学类 |
300 |
45[68] |
|
02、经济学 |
330 |
52[78] |
|
03、法学类(不含[0301]法学及法律硕士) |
325 |
52[78] |
|
0301法学 |
340 |
55[83] |
|
030180法律硕士 |
340 |
56[84] |
|
04、教育学(不含体育学) |
310 |
50[150] |
|
0403、体育学 |
300 |
41[123] |
|
05、文学类(不含艺术学) |
350 |
58[87] |
|
0504、艺术学 |
310 |
45[68] |
|
06、历史学 |
310 |
45[135] |
|
07、理学 |
310 |
50[75] |
|
08、工学(不含照顾专业) |
310 |
47[72] |
|
工学照顾专业(0801、0806、0815、0827、0828) |
300 |
43[65] |
|
09、农学类 |
310 |
50[75] |
|
10、医学类 |
318 |
52[156] |
|
12、管理学(不含MBA) |
340 |
53[80] |
|
MBA专业[120280] |
160 |
45[90] |
|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 |
所报考学科总分下降5分,单科下降2分 |
单独考试 |
300 |
40[60] |
|
注:1、[ ]内为单科总分大于100分的单科最低分数要求。
2、校内各招生单位可在符合学校初试合格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本单位分配的招生规模和上线生源的实际情况,确定本单位各学科(专业)的复试分数线。
3、“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合格分数线,执行国家划定的合格分数线。
4、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①毕业后原则上在四川省就业的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②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即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19个自治县(旗),并报考为原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经四川大学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四川大学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如下:
1. 所有拟录取考生均应通过复试后方能录取;
2. 四川大学2008年硕士研究生初试分数线是按学科门类的1:1.2差额复试办法划定的。个别学科出现大于1:1.2的上线考生,校内各招生单位可在符合学校初试合格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本单位分配的招生规模和上线生源的实际情况,确定本单位各学科(专业)的复试分数线。
3. 复试对象:包括统考、联考及单考初试合格考生。
4. 往年保留入学资格今年拟返校就读的,请于4月15日前向研招办提交申请。
5.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专业综合面试、外语口语测试以及学科组认为还需考查考核的内容。部分操作性强的专业,其笔试部分可改为实验测试或现场演示。具体专业科目请向报考学院咨询。
6. 复试成绩总分为200分,其中笔试部分占100分,面试占60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占40分,笔试、面试和外语听说能力成绩之和为复试成绩。复试成绩应不低于120分,否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7.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期间除必须参加上述复试内容外,还须参加2门本科阶段该专业主干课程的加试(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和复试考试科目相同,加试每科时间为3小时、总分100分,其中任何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8. 研究生考试总成绩原则上按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比为5:5进行加权计算后得到录取总成绩进行排队录取。
9. 复试期间还将进行体检及政审,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0. 复试时间安排在3月22日到4月10日,具体时间及办法请参看报考学院的网站。
11. 考生复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等)、毕业证书(应届生应带学生证)和本科成绩单,同等学力考生还应带有关证明材料。
四川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8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