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国家规定,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单考、MBA和软件工程硕士除外)条件是:
(1)报考地处国家规定的二、三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原则上在招生单位所在省(区、市)就业的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或者
(2)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即5个自治区、30个自治洲、119个自治县(旗),并报考为原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符合国家规定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单考、MBA和软件工程硕士除外),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参加我校复试:
(1)单科成绩符合学校复试分数线标准,各专业总分分数线可下调5分。
(2)总分成绩符合学校复试分数线标准,单科复试分数线标准在50分(含50分)以上的学科专业,单科复试分数线可下调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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