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工大学200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报考学科门类[专业] |
A类考生* |
B类考生* |
C类考生* |
总分 |
联考科
目总分 |
单科 |
总分 |
联考科
目总分 |
单科 |
总分 |
联考科
目总分 |
总分 |
哲学[01] |
2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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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68] |
在A类考生分数线基础上,总分降8分,单科降2分。 |
在B类考生分数线基础上,总分降8分,单科降2分。 |
经济学[02] |
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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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70] |
法学[03][不含法硕030180] |
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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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78] |
教育学[04][不含体育学0403] |
310 |
|
52[78] |
文学[05][不含艺术学0504] |
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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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80] |
理学[07] |
2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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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68] |
工学[08]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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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68] |
管理学[12][不含MBA专业] |
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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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70] |
艺术学[0504] |
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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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80] |
师资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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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硕士MBA[120280] |
3门联考不低于225,单科不低于50,综合不低于100。
工作年限大于6年且工作业绩优秀的总分可降10分,单科降5分。 |
照顾专业[一级学科]* |
2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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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60] |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 |
总分降20分,单科降5分。 |
备注
*A类考生:报考地处一区招生单位的考生。
*B类考生:①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的考生;或者②目前在二区工作且定向或委托培养回原单位的考生。
*C类考生:①报考地处三区招生单位的考生;或者②目前在三区工作且定向或委托培养回原单位的考生。
一区系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海南19省(市);
二区系重庆、四川、陕西三省(市)
三区:系内蒙、广西、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9省(区)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①报考地处二、三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原则上在招生单位所在省(区、市)就业的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或者②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即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19个自治县(旗),并报考为原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注:1."单科"栏括号外分数为满分值为100分的考试科目的最低要求(a),括号内分数为满分值大于100分的考试科目的最低要求(b)。
2.照顾专业包括0801,0807,0819,0825、0826五个一级学科和081280软件工程硕士。
3. 申请破格复试条件:(1)申请破格复试学科为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且该学科生源不足;(2)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a) 英语不低于65分,数学不低于100分,总分未达到复试分数基本要求且为跨学科报考的统考考生;(b) 总分较高但单科略低于复试基本要求,如达到单科降1分,总分超出复试基本要求总分15分以上的考生。
4.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符合北京理工大学复试分数基本要求,但能否参加复试,还须根据所报学科(专业)的总成绩排名确定。
参阅网址:http://grd.bit.edu.cn/ziyuan/tongzhi/FSX.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