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招生改革,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完善和规范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提高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水平,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对我校200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提出如下意见:
第一条、重点提示
1、今年各专业复试与录取比例为1.2:1.
2、导师招收的研究生人数与其科研经费挂钩,有关政策详见《关于2003年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的指导意见》。
第二条、组织形式
为了加强和规范研究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选拔综合素质优秀的考生,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采用校、院二级管理。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和指导全校研究生的招生录取工作。各分院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一般由4至6位责任心强、教学科研经验丰富、外语水平较高的研究生导师担任,由院主管领导担任组长。在复试前,复试小组根据复试的目的和要求,确定复试内容与形式,拟定复试试题。复试小组名单应于4月17日前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三条、复试方式和内容
1、根据教育部制订的参加复试考生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和复试原则,结合本单位情况确定复试名单,安排复试。复试一律采取差额复试办法,除合格生源不足的单位外,参加复试的考生应不少于招生人数的120%.
2、复试内容包括两部分:(1)外语口语考核;(2)专业考核。
3、复试方式:
外语口语考核方式为口试,由外语学院负责,时间不少于10分钟,满分100分。
专业知识考核方式为笔试或面试,由各分院自行确定,时间不少于10分钟,满分为100分。
对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内容应增加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考试时间每门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试题的命题与考务工作由各分院负责。
4、复试的差额方式
复试与录取1.2:1的比例是学校的总比例,由于在同一学科门类实行一条分数线制,各专业的上线生源与计划招收人数不可能都刚刚是1.2:1.为了对考生公平,采用生源与计划比超过1.2:1的专业先复试和录取,对没有被第一志愿专业录取的考生,可在同一学科门类内选择生源与计划比低于1.2:1的专业,参加第二次复试。
第四条、复试时间安排
21日上午同等学力考生报到
21日下午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其他考生报到
22日上午考生体检
22日下午英语口试
23日上午数学、机电、机制、会计、通信、信号、计算机应用、软件专业复试
23日下午控制、管理、电路与系统专业复试
第五条、复试工作详细流程
1、4月21日下午由各分院组织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务必于4月23日上午9:00前应将成绩报本分院复试小组。有关试卷及成绩由分院存档。
2、4月22日上午体检。
3、4月22日下午开始英语口试,口试成绩务必在4月23日上午9:00前应将成绩报本分院复试小组。
4、4月22日下午,研究生部向理学院、机电分院、通信分院、计算机/软件分院、财经分院送达“____分院研究生复试名单”,4月23日上午8:15,数学、机电、机制、通信、信号、计算机应用、软件、会计专业按分院开始复试;4月23日下午13:40前,研究生部向自动化分院、电子分院、管理分院送达“____分院研究生复试名单”,4月23日下午14:00,控制、电路、管理专业按分院开始复试。
复试小组进行复试时,要在“复试登记表”中详细记录复试情况(“复试登记表”格式在研究生部网页中下载,由分院自行设计并存档),复试小组成员签名,当场给出复试评语与成绩,并将复试成绩填写在“____分院研究生复试名单”中。
5、录取工作应贯彻“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原则。复试小组根据考生的初、复试成绩、英语口试成绩、政审结果及招生计划,采用集体讨论和无记名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并填写在“____分院研究生复试名单”相应栏目内。对无法录取的考生,各分院要在“____分院研究生复试名单”备注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因政审不合格而拟不录取的,也应在“____分院研究生复试名单”备注栏中说明并由分院党总支书记签字。
6、理学院、机电分院、通信分院、计算机/软件分院、财经分院应在4月23日下午13:40前,自动化分院、电子分院、管理分院应在4月24日上午8:30前,将由分院院长或主管副院长签字并由分院盖章的“____分院研究生复试名单”报研究生部,并将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单(复印件)报研究生部备案。由于关系到未录取为第一志愿专业的考生的第二次复试机会,请机电分院、通信分院、计算机/软件分院、财经分院一定要及时报送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