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有关通知精神,我校近期将安排200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复试采取通讯提供相关材料考核的方式。请你6月5日前向报考院系提供证明自己学业水平、科研能力、思想政治表现或其他业绩的有关材料。
根据本人情况,具体提供下列相关材料各一份:
① 英语四级或六级证书复印件;
② 大学期间4年学习成绩单复印件;
③ 大学期间所获奖学金证明复印件;
④ 各类校级以上奖励证书复印件;
⑤ 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非应届生提供);
⑥ 应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专家评阅意见复印件;
⑦ 本人科研成果代表作复印件(需注明期刊或出版社名称,时间,页码以及授奖单位名称等供核查的信息);
⑧ 思想政治表现证明(必须提供);
⑨ 师培生必须提供高校委培合同原件;
⑩ 寄回考生本人准考证原件(必须提供);
其他能证明本人水平和能力的证明材料。
我校将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及提交的相关材料综合考核,确定是否拟录取。开学后学校及院系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加试等全面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将取消入学资格,弄虚作假者一票否决。
体检安排在入学报到时进行。如有国家规定的不符合录取的疾病将取消入学资格。
注:有关材料务必6月5日前寄到报考专业所在院系,因全国硕士生招生工作统一时间,逾期将无法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