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0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04年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经院领导研究,现将录取工作细则公布如下:
一、成立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成员:石兢(院长)、刘古英(书记)、汪国平、刘村、胡承正、潘春旭、黄启俊
职责:1、贯彻、落实国家和学校的研究生招生政策,调动多方面的积极性;
2、制定本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提高复试有效性;
3、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以提高招生工作质量和新生入学质量。
4、规范管理,加强监督。
二、录取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具体办法如下:
1、全院按考生报考专业录取;
2、综合成绩排序后,由高到低进行差额录取。
三、复试原则:
复试考生数为录取人数的130%,适当顾及地域、民族区别,不再有破格生。程序:按学校招生指标确定本院复试生名单;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后确定总成绩;按总成绩排序后根据招生计划确定最终录取分数线。
招生数:101人(含推免生、强军计划、自筹和委培生)
四、复试的内容形式:
外语口语测试:口试试题印制若干套。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口试题目,每名考生考试时间约10分钟。
综合面试:含动手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等。按一级学科分组进行抽签复试,当场给出评语和分数。每名考生考试不少于20分钟。
同等学力加试:按招生目录上的加试科目考试,每门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试题难易程度按照本科教学大纲要求。
五、复试安排:
报到时间:4月2日全天地点:物理学院大楼二楼教学科研办公室
晚上19:00全体复试生开会,进一步强调招生工作精神地点:物理大数一楼阶梯教室报到手续: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大学期间成绩单或档案中成绩复印件(加盖教务部门公章或档案单位红章)(同等学力考生持大专毕业证书、专科课程成绩证明、英语四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
单独考试考生、强军计划生、同等学力考生由研招办审查资格。
费用:复试费:100元,同等学历加试费:100元/门,4月2日在院财务室交费。
英语口语时间:4月3日、4月4日全天地点:物理学院大楼
面试时间:4月3日、4月4日全天地点:物理学院大楼
加试时间:4月2日8:00—10:00 2:00—4:00(同等学力考生)地点:物理学院大楼
六、试基本分数线:
按学校划定复试基本分数线:总分:335单科:45
七、成绩核算:总评成绩=初试成绩×70%+外语口语×10%+面试×20%.
总评成绩相对高分者列入国家计划培养;相对低分者,列入自筹经费。推免生和强军计划,全部列入国家计划培养;单考生全部列入单位培养。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不及格不予录取。
八、调剂录取:校内不同学科专业之间考生的调剂,原则上应统考科目相同、专业考试科目相近或专业相近,且初试成绩复合我院复试成绩。凡要求调剂的考生,须以书面报告形式写明理由,经调出单位同意后到研招办领取《武汉大学硕士考生调剂复试审批表》;我院同意后由研究生院审批。调剂生须严格复试,并列入自筹经费培养。
九、工作要求:
a)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本院复试录取工作全面负责,所有上报意见均由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b)负责对未录取考生做必要的解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