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全国mba联考清华大学计划招生400名。综合考虑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
一、复试资格
1.联考笔试标准分≥263分,且政治、英语、管理单科笔试分≥50分、综合能力单科笔试分≥100分的考生可取得复试资格。
标准分是根据对不同工龄考生联考成绩分布情况的分析,消除了不同工龄考生联考成绩的统计差异之后的分数,标准分的计算方法如下:
1)工作年数≤5年的考生,标准分=三门联考总分。
2)工作年数6~9年的考生,标准分=三门联考总分+2×(工作年数-5);工作年数>9年的,按9年计算。
3)有研究生学历的考生,工作年数按实际工作年数+2计算;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工作年数按毕业后实际工作年数-2计算。
计算考生标准分的学历及工龄依据是考生报名时所填写最后学历及相应的毕业时间,对于在报名时按要求填报了多个学历的考生,我们将逐个审查。
特别说明:在任何时间,如发现考生所填报的工作年数不属实,学校将取消考生复试资格以至录取资格。每位考生的最后学历及工作年数可在成绩查询系统中查询,请考生务必上网认真核对,如有问题请向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中104招生咨询室提出书面说明,经核实后可做相应更改。截止时间:3月15日下午16:00,联系电话:62785535或62788144联系人:高老师、白老师。
2.联考笔试标准分虽未达到复试线,但联考笔试成绩≥240分,且政治、英语、管理单科笔试分≥50分、综合能力单科笔试分≥100分的考生,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提交复试申请,陈述理由,学校将组织专门小组审核,审核通过者,可以参加复试。复试申请书不超过1000字,并附相关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应足以证明所陈述理由的真实性。
1)从事管理工作3年以上,且有突出业绩;
2)在大、中型企业担任中层及中层以上管理职务;
3)获地、市级以上奖励或表彰;
4)本人创业且公司具有一定规模。
申请理由及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如有伪造,一经查出,学校将取消考生复试资格以至录取资格。接收申请材料截止时间为3月15日下午16:00.考生可通过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提交申请书和证明材料。获准参加复试者,复试时带证明材料原件。
e-mail:mbaadmi@em.tsinghua.edu.cn;
传真:(010)62785876,请注明mba招生推广部收
二、复试时间及复试安排
复试包括综合素质面试和英语口试两部分。
综合素质面试时间:3月19、20、21日,分三天进行。
复试报到地点:清华大学经管学院舜德楼北401
英语口试时间:待定
请各位考生于3月16日上网查询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及复试说明。
凡有资格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按规定日期准时到我院参加复试,任何理由都不能推迟复试。凡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均按自动放弃处理。
三、资格审查
复试报到时进行资格审查。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带齐下列材料:
报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报名表(请近期关注清华大学报名系统中通知,上网打印出本人报名表。)
本科毕业成绩单(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上加盖原毕业院校教务处或单位人事部门红章)
自述短文
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带英语四级证、论文或业绩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