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原则
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选拔有培养前途、有研究潜能、有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考生。
二、复试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符合我校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的考生。
2、综合考虑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加强对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成绩、科研活动以及工作业绩的考察,将其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
3、实行差额复试。
三、复试程序
(一)复试报到
考生凭复试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往届生)或学生证原件(应届生)在规定的时间到报考的学院报到。
(二)资格审查
1.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查验本科毕业生的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生证。
2.审查考生的身份证、准考证、复试通知书。
3.审查考生报名登记表(原件已经在各报考院系存档,学生无需携带)。
(三)体检
参加学校组织的身体检查,一般要求在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教育部的有关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四)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详见南开大学2004年硕士复试说明,网址:http://graduate.nankai.edu.cn/news/news/2004ssfs.htm
四、录取计算公式说明
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确定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不再进行录取成绩的加权计算。
理工类:计算公式:(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录取成绩
文科经管类:计算公式:(初试成绩÷5)×80%+复试成绩×20%=录取成绩
五、时间安排
4月1日学校开始安排复试,具体时间见复试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