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及辽宁省教委的招生计划与政策及我校今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实际情况,200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具体安排如下:
4月6日、7日:电话通知考生复试、邮寄复试通知书及网上公布复试通知;
报到21日,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初试成绩单、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由学校出具证明、同等学力人员携带进修过本科主干课程的证明(由所进修的学校出具,必须加盖学校公章)到我校研招办准时报到,所有考生确定报考类别,同等学力考生登记确定加试科目;报考临床医学的考生如果选择“专业技能型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要携带‘医师资格证书“,不按时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报到时间:四月21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地点:校机关办公楼七楼;
体检4月22日早晨组织体检,费用自理;
笔试4月22日下午专业课笔试;
外语口试4月23日上午外语口试;
加试4月23日下午同等学力加试;
面试及选导师4月24由考生所在专业教研室组织面试,4月24日考生选择导师,主要根据初试总成绩加上专业课笔试成绩的20%的总分的排名先后进行选择;不按时参加复试者,以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处理;
凡参加复试者,来大连复试期间食宿自理;
计划外硕土生(委培或自筹)三年培养费36000元整,定向培养研究生三年培养费3600元(我校计划外与计划内考生由初试成绩的总分确定),请考生于4月24日前将培养费汇到大连医科大学,汇款时请注名明考生姓名,汇入单位名称:大连医科大学,开户行:大连市建行园区支行,帐号:501982070000228.同时,请考生将汇款证明的复印件传真至0411-84720161,以证明培养费已经寄出;
考生的调档函已经随复试通知书寄出,请考生在4月24日前将档案递交或邮寄给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部(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465号,邮政编码:116027,接收人:赵海燕);
考生如果未被录取,档案及培养费将在一个月内退回。档案及培养费的最后接收日期为4月24日,过期将视为考生自己放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