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招生改革,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完善和规范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提高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水平,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我校200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第一条、组织形式
为了加强和规范研究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选拔综合素质优秀的考生,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采用校、院二级管理。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和指导全校研究生的招生录取工作。各分院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一般由5位以上责任心强、教学科研经验丰富、外语水平较高的研究生导师担任,由院主管领导担任组长。在复试前,复试小组根据复试的目的和要求,拟定复试笔试试题,确定复试面试内容。
第二条、复试与录取原则
1、各专业复试采用差额方式,复试与录取比例为1.1-1.2:1.数学、机械类专业复试与录取比例略低于该比例,通信类专业略高于该比例。
2、复试内容包括三部分:(1)外语口语考核;(2)专业笔试;(3)专业面试
3、在向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适当倾斜的前提下,分院按以下计算方法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初试成绩/5×70%+外语口语成绩(五分制)+专业笔试成绩×10%+专业面试成绩×15%
4、导师可以招收的研究生人数与其科研经费挂钩。
5、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同研究生部负责监督检查。
第三条、确定公费生的原则
1、学校将公费生指标切到各分院。
2、分院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向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适当倾斜的前提下,对拟录取的考生按上述计算方法排序确定公费名单。
3、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同研究生部负责监督检查。
第四条、复试内容
1、外语口语考核方式为口试,由外语学院负责,时间不少于10分钟,满分5分。
2、专业知识笔试命题由各分院负责,由研究生部组织考试,考试时间为1-2小时,满分为100分。考虑考生跨专业调剂的原因,考生可自行决定参加原报考专业或调入专业的笔试科目。
3、专业面试由各分院负责实施,满分为100分。
4、对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内容应增加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考试时间每门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试题的命题与考务工作由各分院负责。
第五条、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21日上午8:30-9:00地点:研究生部招生办(行政楼206室)
同等学力考生报到
21日9:30-地点:各分院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21日下午12:30-3:30地点:行政楼206室一楼门厅
其他考生报到、填报参加专业笔试的考试科目。
22日早上7:15-8:45地点:校卫生所
考生验血(空腹抽血检查)
22日上午9:00-
参加电子、通信、计算机专业笔试的考生进行专业笔试(2小时),地点待定
其他考生英语口试,地点待定
22日下午1:30-
参加数学、机电、自控、管理、会计专业笔试的考生进行专业笔试(2小时),地点待定
其他考生英语口试,地点待定
23日8:15-
各专业面试地点:各分院
第六条、其它注意事项
各分院复试小组进行专业面试时,要在复试登记表中详细记录面试情况(复试登记表格式在研究生部网页中下载,面试后交研究生部存档),采用集体讨论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给出面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