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经研究决定,我校2005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将于4月23日—26日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
1、考生须于4月23日持准考证、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应届本科须持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所在院系出具的证明信)、所在单位(往届考生)或学校院系(应届考生)出具的思想鉴定材料、高校就读期间成绩单复印件,到我校研究生处(西区办公楼519室)报到,领取复试通知,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同等学力考生务必于4月23日上午11:30以前报到。
二、复试时间安排
4月23日下午2:00—5:00;晚上6:30—9:30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4月24日上午8:00—下午17:00英语口语测试;晚上7:00英语听力测试;
4月25日上午7:30到校医院门口集合体检;下午2:00专业笔试;
4月26日考生到各院系参加专业面试和政审。
英语语言文学专业二外听力测试由外国语学院自行安排。
三、说明
1、考生需交纳复试费和体检费。
2、考生食宿费和差旅费一律自理。
3、为确保我校复试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调剂复试考生报到时要求如下:
报考档案(含初试试卷)如在4月23日以前未转到我校的调剂考生,需要交纳调剂保证金1000元。复试合格被我校录取者,将在9月份新生报到后如数退还给考生;复试未被录取者,则在复试工作结束后即退还考生。
报考档案(含初试试卷)如在4月23日前已经寄到我办者,可以免交调剂保证金,请调剂考生务必抓紧联系一志愿单位,确保其按时转档。
4、凡破格参加复试被录取的考生,入学后须按规定每年交纳培养费7000元(含学生在校期间按国家规定享受的生活费)。破格参加复试的考生,报到时必须交纳1000元保证金,如被录取,即划入该生入学后的培养费,如未录取,则如数返还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