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学科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报考学科门类(专业) |
总分基本要求 |
单科基本要求 |
专业分布情况 |
理学[07] |
305 |
47(71) |
数理学院部分专业 激光工程院光学专业 生命科学院生物物理学专业 环能学院物理化学专业 固体微结构与性能研究所的凝聚态物理专业 |
工学[08] (不含照顾专业) |
290 |
44(66) |
机电学院的所有专业 电控学院部分专业 建工学院部分专业 环能学院部分专业 软件学院的专业 材料学院所有专业 固体微结构与性能研究所的材料学专业 激光工程院光学工程专业 生命科学院的生物医学工程专业 城规学院城市规划与设计专业 |
经济学[02] |
335 |
53(80) |
经管学院所有专业 |
管理学[12] |
335 |
53(80) |
280 照顾专业 |
|
36(54) |
流体力学 固体力学 工程力学 热能工程 制冷及低温工程 |
哲学 |
310 |
47(71) |
科学技术哲学 |
文学 |
350 |
55(83) |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建筑设计及其理(081302) |
290 |
政治、外语 各为44.业务课Ⅰ为94,业务课Ⅱ为107 |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300 |
44(66) |
计算机学院 |
概率论与数理统(070103) |
360 |
47(71) |
数理学院 |
应用数学(070104) |
334 |
47(71) |
数理学院 |
运筹学与控制论(070105) |
330 |
47(71) |
数理学院 |
光学(070207) |
328 |
47(71) |
数理学院 |
通信与信息系统(081001) 信号与信息处理(081002) 电路与系统(080902) 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081102) |
315 |
44(66) |
电控学院 |
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082303) |
326 |
44(66) |
建工学院 |
环境科学(083001) |
313 |
44(66) |
环能学院 |
环境工程(083002) |
327 |
政治44、外语47 业务课Ⅰ、业务课Ⅱ各为66 |
环能学院 |
单独考试 |
260 |
44(60) |
各学院 |
二、录取程序:
1、复试(首先进行资格审查)
2、体检
3、拟录取
三、复试工作:
1、复试组织:
提高招生质量及维护考生权益,复试过程要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今年复试、录取工作做全程监督。
各学院成立由主管院长负责的学院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学院内部按复试专业及复试人数组成若干复试小组。每个小组由相关专业的学科带头人负责。每个复试小组所含指导教师不少于3人。各学院对所有复试材料要留存备查。
2、复试人选及通知:
①对拟录取考生都要进行复试。
②已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再参加复试{但要对其进行政审及资格复审,寄发政审表(外地考生可进入研招网下载《北京工业大学2005年硕士推荐免试生政审及资格复审表》)。
③各学院参加复试的考生按拟录取人数的120%左右组织,采取差额复试。
④对于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3、复试内容及形式:
①复试内容含外语、专业、综合三个方面:
外语:
外语听力测试由研究生部统一安排(考生不需带耳机)(到校后见具体安排)。“小语种”听力测试由各学院、学科组织进行。
外语口语测试由各学科组织。
专业方面:各学院可以根据各专业要求确定复试内容(外语口语、专业基础或专业知识)、试题和形式(口试、笔试或实践环节的考核),且复试中笔试内容与已上网公布的复试内容相同。
综合方面:综合知识、综合素质、能力。
在复试中,一定要参考考生在高校期间的学习成绩、科研活动、工作业绩。同时,必须了解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②复试成绩要求量化。复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外语听力占15%,其它85%由各专业根据本专业的特点确定复试内容中各项所占比例。
③对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要严格复试。要对其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二门,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各为100.
4、对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
在复试前,各学院根据复试名单查验考生的《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和身份证等。考生复试时需带的资审材料详见研招网《北京工业大学招收200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办法》。
我校对所有复试后被拟录取考生进行政审,由复试考生所在学校(单位)填写《北京工业大学2005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治审查表》于5月1日前寄(送)回拟录取学院。
5、考生参加复试(面试、笔试、听力等)必须持复试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
6、关于复试考生的体检
统一安排在校医院体检(到校后见具体通知)。
四、时间安排:
1、4月14日——19日各学院发复试通知。
2、4月20日——25日复试,考生直接到所报考的学院参加复试。
3、4月24日——体检(体检表上必须贴有本人的照片、并加盖复试学院公章)
4、6月初——发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