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06年考研复试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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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试卷库
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06年考研复试办法

为了客观、公正地选拔优秀的硕士研究生,在初试成绩合格的前提下,心理学院采取差额复试的办法,进一步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语言水平、研究能力和发展潜力。具体要求如下:

1、复试成绩的权重和录取原则

初试和复试的权重为1:1,即根据“初试成绩(满分500分)+复试成绩(满分500分)”,从高到低进行筛选和淘汰。

复试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复试成绩低于300分者为不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中的笔试

笔试的目的在于进一步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的深度和广度、专业研究和能力、语言运用水平等,包含4个方面的内容:专业综合考试(心理学GRE),研究报告分析,专业英语考试,汉语水平考试(HSK)。笔试的形式为闭卷,满分350分。

(1)专业综合考试涉及的主要学科有:认知心理学、人格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心理学史。满分为100分。

(2)研究报告分析将选取当前心理学研究领域的最新文献,请学生进行分析和评价。满分100分。

(3)专业英语考试将选取与心理学相关学科有关的段落,请学生进行翻译。满分100分。

(4)汉语水平考试将选取标准化的汉语能力测验,系统考察学生的母语理解和表达能力。满分50分。

3、复试中的面试

面试包括专业口试和英语口试两部分,满分为150分。专业口试的目的在于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研究潜力和心理健康等综合素质。英语口试的目的在于了解考生的英语口语水平。面试的形式为导师小组根据考核要求,分别给各位考生打分,最后取平均分作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1)专业口试从文化素质与专业基础、思维的逻辑性和严谨性、思维的批判性与创造性、整体精神和健康状态等4个方面进行评价。每个方面满分30分,按照5个等级(1-2,3-4,5-6,7-8,9-10)进行评价。满分为120分。

(2)英语口试从考生的语音精度与口译水平来进行评价。按照5个等级(1-2,3-4,5-6,7-8,9-10)进行评价。满分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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