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计算机学院06考研复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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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试卷库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计算机学院06考研复试要求

  一、统考生源复试安排(仅适合统考生源)

  复试分数线:总分315分,政治和外语单科50分,数学和专业单科80分。

  复试采取差额复试的办法,复试分为C语言上机考试和综合面试两部分,没有笔试。

  C语言上机考试主要测试考生的C语言编程能力,考试直接在计算机上进行,考试环境Microsoft Visual Studio 6.0;

  综合面试内容包括英语口语、听力和专业综合素质方面的测试。专业综合素质方面将涉及计算机基础与专业知识,考生在相关领域内曾经进行的开发、研究工作,考生本科的专业背景、曾获得的各种荣誉,参加的各种科技、社会活动等。复试注重能力和培养潜力。

  复试总成绩200分,其中C语言上机考试100分,综合面试部分100分,每部分高于60分(含),方具有录取资格。

  3月23日上午8:30,参加复试的考生到如心楼大厅报到,进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复试资格审核办法见附件1),同时领取导师情况简介和导师志愿表。

  3月23日下午2:00,参加复试的考生到计算机学院教学实验中心参加C语言上机测试,测试时间2小时。

  参加复试的考生根据导师介绍、导师招生人数等情况填报两个导师志愿,3月24日中午12:00前将志愿表返回学院会议室(如心楼409),3月24日下午6:00公布第一批面试分组名单。

  第一批面试(3月25日上午8:30)的考生是第一志愿填报教授导师的考生,第一志愿填报副教授导师的考生不参加第一批面试。每个导师的面试人数一般不超过招生人数的150%,排名在150%以后的考生,如第一志愿服从调剂,学院将根据具体情况将考生调剂到报名人数不足150%的教授所在的面试小组参加面试。3月25日下午5:00左右公布第一批拟录取名单和3月26日上午(第二批)面试分组名单。

  第二批面试3月26日上午8:30进行,第一志愿填报副教授的考生按其第一志愿和第一志愿填报教授导师但没被录取的考生的第二志愿一起排队参加面试。每个导师的面试人数一般不超过招生人数的150%。排名在150%以后的考生,学院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剂,以确保每人至少有一次面试机会。

  两轮面试仍然没有录取满的导师,学院将从剩余考生中根据考生统考成绩和考生是否服从分配等因素调剂录取。

  3月26日下午4:30左右公布全部拟录取名单。最终录取与否,以收到研究生院发出的正式录取通知书为准。

  3月26日下午4:30左右,所有被拟录取的考生到学院办公室领取政审表,录取类别为自筹的考生领取并签署自筹协议,录取类别为委托培养的考生领取定向委托培养协议。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需要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具体体检安排复试报到时通知。

  按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证书后连续工作两年或两年以上的)除参加C语言上机考试外,还需要单独加试《编译原理》课程,且成绩不低于60分,方有资格录取。

  二、推免、单考和强军计划类别生源复试安排

  推免生不参加复试,推免生导师由学院根据具体情况统一分配。

  单考和强军计划考生的复试采取等额复试的办法,且不参加C语言上机考试。

  3月23日下午2:30,单考和强军计划类别参加复试的考生到院会议室(如心楼407)报到,同时领取综合面试记录表、政审表。

  3月24日单考和强军计划类别考生与志愿导师联系,取得导师认可后,参加导师所在组的综合面试。

  计算机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

  010-82317630

  010-82317639

  010-82338195

  附件1: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计算机学院2006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资格审核及材料提交办法

  参加复试的考生在报到时应提交如下材料以进行资格审核后,方可参加复试:

  1.考生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准考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现役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同时提交本人学生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原件审核后当场退回考生;

  3.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1)学历证书原件和一份复印件;(2)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一份(原件上应有毕业学校公章),并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加盖公章。

  4.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的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一份。

  5.英语六级或四级证书复印件。

  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应届本科生可按同等学力资格参与复试,但必须同时符合如下条件方有资格录取:

  加试专业成绩合格(加试科目:《C语言程序设计》和《编译原理》);

  2006年8月底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在计算机相关领域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一篇以上(含)论文;

  2006年8月底以前通过国家英语四级。

  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证书后到2006年9月1日连续工作两年以上(含)可按同等学力参加复试,但必须同时符合如下条件方有资格录取:

  加试专业成绩合格(加试科目:《C语言程序设计》和《编译原理》);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辅修完所报专业本科的全部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提交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成绩表);

  在计算机相关领域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一篇以上(含)论文;

  2006年8月底以前通过国家英语四级。

  以下材料不属于复试资格审核必须的,但希望考生提供:

  考生自述;

  考生获得的校级以上的奖励证书复印件(如果有)

  凡提交信息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复试或拟录取资格。无论录取与否,考生复试报到时所提交资料恕不退回。

  所有提交的材料均以A4纸大小按如下顺序统一左侧装订(成绩单超过A4的,装订后折叠成A4大小):

  1)封面(见附件2)

  2)准考生复印件;

  3)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将身份证与学生证复印在同一A4纸上;

  4)考生自述;

  5)往届生的学历证复印件和成绩证明,应届生成绩证明;

  6)英语六级或四级证书复印件(有六级证书的不要再提供四级证书)

  7)同等学力考生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8)各类校级以上获奖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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