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大学200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即将开始,学校将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精神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复试与录取工作。现将2006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与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组织管理工作:
1、复试和录取的规则及复试基本分数线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2、各学院(系、所、医院)成立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复试与录取工作。组成若干专家复试组进行复试。
二、复试基本分数线:
报考学科门类(专业) |
总分 |
政治、外语 |
业务1、业务2 |
哲学[01] |
325 |
53 |
80 |
经济学[02] |
360 |
61 |
92 |
法学[03] |
355 |
60 |
90 |
教育学[04] |
360 |
61 |
92 |
中国语言文学[0501] |
360 |
60 |
90 |
外国语言文学[0502] |
365 |
61 |
92 |
艺术学[0504] |
330 |
50 |
75 |
历史学[06] |
340 |
55 |
83 |
理学[07] |
335 |
53 |
80 |
工学[08](不含照顾专业) |
325 |
53 |
80 |
照顾专业(冶金工程[0806]、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0818]、矿业工程[0819]) |
320 |
48 |
72 |
医学[10](不含临床医学[1002]) |
325 |
52 |
78 |
临床医学[1002] |
335 |
54 |
81 |
管理学[12](不含MBA[120280]、不含公共管理[1204]) |
360 |
61 |
92 |
公共管理[1204] |
350 |
57 |
86 |
工商管理硕士[120280] |
190 |
60 |
120 |
软件工程[081280] |
达到工学分数线且报考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的考生 |
强军计划 |
|
45 |
45 |
单考 |
|
45 |
68 |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
4月初国家线公布后再安排复试 |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 |
相应学科门类(专业)分数线降5分(即四门成绩和总分五处只允许一处降五分) |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指:出生地和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即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19个自治县(旗)并报考与原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满足这一条件的考生不参加这次复试,4月4日前提交下列材料待研招办审核后再安排复试。
A、出生地所在的民政部门和公安部门的证明;
B、工作单位同意定向或委托培养的证明;
C、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D、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三、复试的具体要求:
1、复试时间:
复试将于2006年3月29-4月2日进行。我校对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由各学院(系、所、医院)根据考生网报时提供的通讯地址或本人电话进行通知,请上线考生于3月24日左右主动与报考学院(系、所、医院)联系或浏览各学院(系、所、医院)主页。推荐免试生也应与相关学院(系、所、医院)联系,最后确定拟录取专业或确定是否保留入学资格,4月12日后不再办理更改手续。
2、资格审查:
复试时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复试时需携带下列材料:
①初试时的准考证;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③毕业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考生档案所在单位政审材料;
⑤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
⑥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和录取。
推荐免试生也需要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被录取,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由学生所在学校本科教务部门按本科学籍管理规定办理相应手续。资格复审的主要内容是:
①须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②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以上;
③在取得推荐免试初取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
④自取得初取资格至资格复审之日未受过任何处分;
3、复试主要方式和内容:
1、复试主要方式:
①笔试:A、主要为专业综合课考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由相关学院(系、所、医院)按一级学科专业或二级学科专业自行命题。B、对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每门考试时间为1小时,满分为100分。
②实践(实验)能力的考核: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③面试: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复试内容:
①专业素质和能力:A、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B、全面考核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C、外语听说能力;D、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②综合素质和能力:A、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审核政审材料,必要时派人调查或审查人事档案);B、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C、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D、人文素质;E、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其他:
①实行差额复试。具体比例由各学院(系、所、医院)根据本单位学科、专业的特点和生源状况确定。
②各学院(系、所、医院)的复试规则和拟复试名单经学校批准后公布。
四、录取
1、考生能否录取及录取类别的确定,以考生的加权总成绩名次为准。
加权总成绩=a*初试成绩+b*复试笔试成绩+c*面试成绩,其中a、b、c为加权系数,系数值由各学院(系、所、医院)确定;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一般应在30-50%的范围内。
2、加权总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能录取。
3、各学院(系、所、医院)经批准后公布拟录取名单。
4、复试结果一经确定,考生应到相关学院(系、所、医院)领取“复试结果通知单”,拟录取为“非定向”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应到相关学院(系、所、医院)领取“调档函”,凭“调档函”将本人档案调到录取的学院(系、所、医院),如调档单位与网报时的信息不符,应出示加盖公章的证明到相关学院(系、所、医院)重开“调档函”。拟录取为“定向”或“委培”的考生,我校不调取档案,我校、录取考生、考生单位三方之间不签订合同。
五、调剂录取
1、教育部将于4月初公布全国复试分数线。对于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复试分数线和基本要求但我校未录取的考生,于4月4日后可持其它院校研招办开具的正式调剂接收函来我办办理有关转档调剂手续。
2、未达到统考、MBA联考全国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以及参加单独考试考生的报考材料不能转寄其他院校。
六、体检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由校医院组织。体检合格者方可注册,取得学籍,不合格者可申请保留学籍,经研究生院审批同意后,可保留学籍一年。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七、培养费收费标准:
1、计划内:非定向:不收费;定向:6000元/全程。
2、委培、自筹经费:医学门类所属专业:27000元/全程;其他专业:24000元/全程。
3、MBA及单考硕士生:42000元/全程。
4、软件工程:41600元/全程。(从报考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上线考生中录取50人)。
5、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不收费。
八、培养费交款时间:2006年8月20日左右,在入学报到前必须交清的学费为全程学费/学制,也可以一次性交清全部费用(详情见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