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美术学院200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即将开始,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现对我院硕士生复试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按需招生,宁缺毋滥,确保招生质量。
二、组织管理
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具体工作由院招生办公室承担。
三、复试
1、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见附件一)
考生取得复试资格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如下。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研究生的最低复试分数线为:英语45、政治45分、业务课一90分、业务课二90分,总分315分。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最低复试分数线为英语35分、政治35、业务课一90分、业务课二90分,总分270分。对于专业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以破格复试,但必须符合以下要求:一是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二是业务课平均成绩在130分以上(参加国家级或全国性专业协会举办的展览,荣获大奖的,经考生所报考专业的专家小组审核通过后,可适当降低);三是英语或政治其中一科必须达到45分,另外一科只能降低3分以内(含3分)。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①毕业后原则上在西部地区就业的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或者②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即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19个自治县(旗),并报考为原单位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2、复试时间、地点
复试时间为2006年4月19日—4月23日
复试报到地点:四川美术学院黄桷坪校区多功能厅
3、资格审核
复试报到时将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初试准考证、复试通知书、身份证、一寸照片1张(体检用)、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
(2)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须同时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工作单位同意委托培养证明(报考类别为委培的在职考生);
4、复试内容及形式
复试包含以下内容:
(1)专业理论及专业创作或设计能力测试
按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考试内容全院统一组织,满分为100分。专业理论考试时间为3小时,专业创作或设计考试时间为7小时。
(2)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
听力测试考试成绩满分为60分,英语口语测试成绩满分为40分。
(3)面试
面试小组由各专业方向导师组成,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创新精神和能力及思想品德等。考生根据所报考专业(方向)参加面试,时间每生不少于20分钟。面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做为录取参考。
(4)体检
体检将在复试时由我院统一安排,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
对于复试资格审核未通过、体检不合格及其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
四、复试分数的计算
1、复试中的业务课必须及格(60分以上),英语原则上应及格(60分以上)。
2、复试加权分数总分100分,包括专业创作(设计)、专业理论、英语听力与口语,权重为5:3:2.最终录取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组成,权重为5:5,计算公式如下:
复试加权总分=专业创作或设计×50%+专业理论×30%+英语听力与口语×20%
录取加权分数=初试总分÷5×50%+复试加权总分×50%
五、调剂
1、向内调剂
经审核同意,参加我院复试的调剂考生必须在4月10前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调剂。
2、向外调剂
对于未达到我院最低复试分数线但符合教育部调剂要求的考生,请自行与其他招生单位联系调剂,院招生办公室办理相关调剂手续。
六、录取
录取首先从复试业务课及英语成绩均合格(60分以上)的考生中,严格按照录取加权分数进行排序。其中前60名为国家计划公费名额(委培除外)。在招生计划未完成的情况下,对复试中英语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的考生,按录取加权分数从高到低参考缺额的专业及专业方向依次补充录取,额满为止。
七、复试的复议和监督
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提出异议且具有充足理由,可通过书面申请向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请。领导小组经研究后予以答复。
我院纪委将全面负责研究生复试的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