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物理学院2006年考研复试安排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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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试卷库
华中师范大学物理学院2006年考研复试安排及要求

物理学院2006年考研复试安排

序号 

报考专业 

笔试科目 

综合面试;
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面试时间 

面试地点 

1  课程与教学论  量子力学  15日上午
8∶30 
理科楼12楼
1233# 
2  理论物理  电动力学、统计物理综合  15日上午
8∶30 
粒子所412# 
3  粒子物理与原子核物理  电动力学、统计物理综合  15日上午
8∶30 
粒子所412# 
4  原子与分子物理  原子物理  15日上午
8∶30 
理科楼五楼521# 
5  光学  电动力学  15日上午
8∶30 
理科楼五楼521# 
6  凝聚态物理  固体物理  15日上午
8∶30 
纳米研究院
三楼会议室 
7  材料物理与化学  材料工艺学  15日上午
8∶30 
纳米研究院
三楼会议室 
8  天体物理  电动力学  15日上午
8∶30 
理科楼12楼
1247# 
9  无线电物理  微机原理与接口技术
或电磁场理论任选一门 
15日上午
8∶30 
理科楼二楼
模拟、数字电路实验室 
10  物理电子学  微机原理与接口技术  15日上午
8∶30 
理科楼二楼
模拟、数字电路实验室 
11  电路与系统  微机原理与接口技术  15日上午
8∶30 
理科楼二楼
模拟、数字电路实验室 

  1.所有专业统一时间、地点笔试。

  笔试时间:4月14日下午2∶30——4∶30.

  笔试地点:理科大楼(9号楼)9-21教室。

  2.面试当天不能完成的,顺延到第二天上午继续进行。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200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关键环节。为切实做好我院2006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工作,现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5」10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如下工作细则: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科学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

  3、鼓励科研经费充足、指导学生经验丰富的导师及生源充足、就业前景好的专业扩大招生规模,科研经费不足、指导能力不强的导师限制招生规模;

  4、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复试组织管理

  1、本院成立由学科首席专家、分管院长(系主任)、分管书记参加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领导、组织本单位的复试工作,根据学校复试的基本要求和报考情况,分配本单位各学科专业的招生计划,制定本单位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并在复试前向考生公布,提高复试工作透明度。

  2、严格按二级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不少于5人,由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的副教授及以上人员组成。凡属考生直系亲属者,不得参与该考生的复试工作。复试小组的工作职责为:依据各院系复试细则的要求,确定复试的具体内容,负责命题、进行面试及评定复试成绩,写出评语并提出是否录取的意见。各院系应制定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遴选,并对其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确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工作行为。

  三、复试内容和方式

  (一)、主要内容

  为提高复试的有效性,各院系可以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办学特色决定复试内容。一般应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1.专业素质和能力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外语听说能力;

  (4)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必须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完成),着重了解考生对一些重大政治事件的看法和认识,并对考生的专业思想和治学态度进行必要的考察;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4)人文素养;

  (5)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体检

  (二)、复试方式:

  1、笔试。主要是专业课考试,测试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考试时间一般为1-3小时。

  对同等学力和跨专业考生(特指:2004年9月以前毕业的专科学历考生和成人教育应届本科考生、成人本科自考应届考生,以报名信息确认时资格为准)须严格复试,应加强对本科主干课程和实践技能的考查,其中加试笔试科目不少于2门。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能参加复试阶段的后续考试。

  2、外语听说测试。外语听说测试与综合面试同时进行,具体做法及要求见《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复试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实施办法》。

  3、实践(实验)能力考核。工科类考生在面试时要测试其实验和操作技能。

  4、综合面试。面试主要对考生的知识结构和综合能力进行测试。具体要求: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低于20分钟,具体时间由复试小组确定,但要提前公布;每个复试小组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每个复试小组还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

  5、其他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由各院系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

  体检统一在华中师范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复试程序和要求

  1、制订并公布本单位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各院系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制定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并提前上报、公布。复试方案应包括:组织机构、复试内容、程序、形式、时间、地点以及其他注意事项等。(各专业具体安排见附件)

  2、确定参加复试的资格条件和考生复试名单。凡达到国家复试分数线A类线的考生均可参加本院复试。

  3、命制复试试题

  在复试前命制复试试题,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听说测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和面试试题。所有复试试题在使用前属于绝密级材料。

  4、资格审查

  考生参加复试时须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及复印件一份,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发表文章或技能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等,按规定时间到本院研究生秘书处报到。我们将对考生的报考信息与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复试。

  5、组织考生参加专业课笔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实践能力考核和综合面试,综合评定考生复试成绩。

  所有学科(专业)专业笔试同时统一进行。

  面试过程将作详细记录,如实填写评语、复试得分、初复试总成绩。

  面试成绩的评定,由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定意见。

  复试记录和加试科目成绩由各院汇总审核,并报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复试过程中若发现考生思想政治品德方面存在重大问题,或初试成绩分数较高、但经综合考核后不合格者,应及时将有关材料报送学校。

  6、根据学校安排,组织考生在校医院进行体检。

  7、确定拟录取名单、参加复试后被淘汰考生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招办,名单按总成绩排序。对非定向、自筹经费考生发调档函索调人事档案,进行政审;对定向、委培考生签订定向、委培合同书,办理拟录取手续。

  五、复试时间安排

  1.报到时间、地点:4月13日下午2∶00-5∶30;4月14日上午8∶00——10∶00

  报到地点:物理学院办公室(9号楼5楼527#)

  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27-67867017

  2.笔试时间、地点:4月14日下午2∶30——4∶30地点:9号楼9-21教室

  所有专业同时同地进行笔试

  3.面试时间、地点:所有专业面试一般在4月15日上午开始进行,具体见“复试安排表”

  4.体检时间、地点:外地考生:4月16日上午;本校应届考生:4月18日

  体检地点:华师校医院

  六、复试成绩和录取

  1.复试成绩应综合各方面的考核结果按百分制评分。其中专业考核笔试占40%,外语听说测试占20%,面试及实践能力考核等环节占40%.60分及格,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同等学力、跨专业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计入复试成绩,并由复试小组会议提交说明材料备查。

  4.拟录取名单的确定和计划内(即公费)指标的分配

  严格按照二级学科(或专业)分组、以总成绩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和计划内指标名单。推荐免试生占用国家计划内指标。

  七、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复试工作应认真贯彻“公平公正、客观准确”的原则,切实做到公正无私,不走过场,严格把好复试质量关。本院切实加强对复试工作的检查和监督。凡违反招生纪律或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对于复试后不被录取的考生,要及时做好必要的解释工作及调剂推荐工作。对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即取消复试及录取资格。

  2、考生享有知情权,本院将及时把复试成绩通知考生本人。本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议。

  研究生复试报到须知

  一、报到时间:4月13日(星期四)下午2∶00——5∶30

  4月14日(星期五)上午8∶00——10∶30

  报到地点:理科大楼5楼527#

  (联系电话:027-67867017王老师)

  二、所需证件:

  1.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应届生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

  3.发表文章或技能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等

  三、填写《复试录取考核表》前半部分。

  四、填写一个发放录取通知书的信封(统一提供)。

  五、每人收复试费100元。

  六、请每位考生熟悉复试时间和地点。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入学复试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王恩科

  副组长:周大金黄新堂

  成员:胡响明、周代翠、李高翔、郑小平、贾志杰、张国平、黄光明、王建平

  复试办法:详见《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2006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复试时间安排:

  1.报到时间、地点:4月13日下午2∶00-5∶30;

  4月14日上午8∶00——10∶00报到地点:物理学院办公室(9号楼5楼527#)

  2.笔试时间、地点:4月14日下午2∶30——4∶30

  地点:9号楼9-21教室(所有专业同时同地进行笔试)

  3.面试时间、地点:所有专业面试一般在4月15日上午开始进行,具体见“复试安排表”

  4.体检时间、地点:外地考生:4月16日上午(7-9点空腹抽血);

  本地考生:4月18日上午

  体检地点:华师校医院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27-67867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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