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为4月18日-19日,4月15日左右各学院(室)将公布具体复试方案,请参加复试的考生及时与报考专业所属学院(室)联系。4月15日左右各学院(室)将会在院内公布具体复试方案。
二、资格审查
复试报到时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携带下列材料:
①初试时的准考证;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③毕业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应届生由所在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学籍证明(证明其能正常毕业)及成绩单;
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两张。
双少生除上述材料之外,尚须携带以下材料:
①出生地所在的民委部门证明;
②出生地所在的公安部门证明;
③工作单位同意定向或委托培养的证明;
④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三、复试形式、内容及具体要求
复试形式:口试与笔试相结合。
复试内容:以大学本科主干课和基本技能的考核为主,其中包括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专业综合课考试、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考查,同等学力和跨专业的考生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内容如下:
1.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所有考生均需测试口语,口语测试过程须有磁带录音(录音磁带由相关学院保留三年,以备学校及主管部门抽查);听力为半小时的听力笔试。听力和口语测试为百分制,满分均为100分。
2.专业综合课考试:形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由相关学院(室)按一级学科专业或二级学科专业自行命题,主要考核考生对该一级学科专业或二级学科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学科前沿和基本技能掌握的程度,以及运用知识和理论来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3.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考查:采用面试进行,全方位考查考生对该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学科前沿和基本技能掌握的程度、运用所学知识和理论来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并参考考生在大学阶段的学习成绩和工作实绩,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考查要有文字记录和记分,满分为100分。
4.同等学力加试要求: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各学院自行确定加试科目,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
5、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非跨专业本科生:
①复试成绩=(外语听力+口语成绩)/2×5%+专业综合成绩×15%+综合素质成绩×10%+5
同等学力及跨专业考生:
②复试成绩=(外语听力+口语成绩)/2×5%+专业综合成绩×15%+综合素质成绩×10%+ (加试科目成绩之和)/2×5%
四、复试程序
参加复试的考生,凭复试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于4月16日下午14:30-17:30到研究生处办公室报到,研究生处核查考生的相关证明材料,考生凭研究生处开出的“参加复试通知单”进入院系复试。
五、体检
体检在复试期间进行,由校医院组织,费用自理,具体日期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