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经贸大学2006年考研复试录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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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试卷库
河北经贸大学2006年考研复试录取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校200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6年全国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及河北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我省 2006年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我校2006年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

  一、复试的组织与领导

  为切实做好2006年研究生的复试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河北经贸大学2006年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并下设一个复试工作办公室及政治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统计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会计学、企业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行政管理等十三个专业复试小组和英语听力、口语测试小组。复试领导小组负责整个复试工作的决策及拟录取名单的确定;复试工作办公室负责复试日常事务、复试考生专业课笔试、体检的组织及各复试小组之间的协调工作;十三个专业复试小组负责本专业考生复试工作的具体组织与开展及本专业初选录取名单的确定;英语口语测试小组负责所有复试考生的听力、口语测试。各专业复试小组不少于5人(不含记录员)。复试小组成员确定后,成员必须参加本小组的复试工作,中途不得换人。

  2006年我校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的人员构成如下:

  组  长:杨欢进

  成  员:彭国富、贾文国

  二、复试原则

  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

  三、复试、录取办法

  依据复试原则,以及我校2006年上线考生的实际情况,为保证完成招生计划,2006年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复试采取分批复试、录取的办法:

  (一)复试名单的确定

  根据河北省2006年研究生录取工作会议的精神,我校2006年复试采用差额复试与等额复试相结合的方法,其中第一志愿生源超过招生计划的专业采用差额复试的办法,第一志愿生源低于招生计划的专业等额复试的办法,差额复试比例为1:1.2.依据国家下达的各专业2006年硕士生入学考试复试分数线,各专业按照上线考生的初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复试考生的名单(若在边界上考生的初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并列考生可全部参加复试)。生源不足的专业,由研究生学院负责组织调剂。对于经过调剂仍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可破格录取部分线下考生(须第一志愿),拟破格的考生分数与国家规定的本专业复试要求相差不超过5分幅度,破格复试考生按照破格幅度在本专业排序,若破格幅度相同,再按总分排序确定破格复试考生。

  (二)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复试资格审查工作由研究生学院与校纪检委共同完成。

  核对复试考生本人、有效证件与报名库采集的图像信息是否一致。其中学历的审查须审查复试考生的学历证书原件。复试考生为200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应由其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出具本人能够在2006年毕业的证明信,入学前要再次审查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对于不符合报考规定的考生或与报考材料学历不符、年限不够的考生一律清退。初试科目试卷审查时要对复试考生四科试卷进行笔迹核对,对于冒名顶替的考生不予录取。

  (三)复试环节

  研究生复试分为体检、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英语听力、口语测试、同等学力考生笔试加试(两门,每门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100分)、专业面试等七个环节。专业课笔试、英语听力、口语测试、同等学力考生笔试加试、专业面试等各种考核总分均为100分,不足60分为不合格(不含英语听力)。复试考生在复试各环节中有一个环节不合格的,即取消其录取资格。如在复试过程中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由本专业下一个初试总成绩最高分者抵补复试,直至完成招生计划。

  (四)拟录取名单及类型的确定

  复试结束后,分专业将复试考生的初试总成绩(调剂考生只加统考课成绩)与复试英语听力成绩×20%、复试专业课成绩×80%加总后的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调剂考生排在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合格复试考生之后,,复试批次在后的复试考生排在复试批次在前的考生之后,第一志愿线下生排在所有合格复试考生之后),当同专业复试考生加总成绩相同时,以复试的面试成绩、英语口语测试成绩之和为依据由高到低排序录取。根据各专业招生规模及各专业的国家招生计划和委托及自筹经费招生计划分配指标,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按考生成绩排名依次录取为国家计划生、委托及自筹经费生。被列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须在一周内将本人的考务档案(调剂表、入学考试试卷)用特快专递寄往我校研招办,考务档案逾期不到的,学校不予录取。

  四、复试工作步骤

  我校2006年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工作按如下几个步骤进行:

  (一)报到

  地点:河北经贸大学北校区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

  复试考生须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试考生为200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应携带由其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出具本人能够在2006年毕业的证明信及学生证)、政治思想品德鉴定(包括是否参加过法轮功组织)、在校历年成绩单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二)体检

  地点:河北经贸大学北校区校医院

  (三)专业课笔试、同等学力加试笔试

  1.各专业笔试科目(详见2006年河北经贸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2.考试:考试工作具体由研究生学院组织安排,研究生学院应事先安排好考场,并认真做好监考工作;

  3.评卷:考试结束后,研究生学院将考生试卷装订密封后交各专业复试小组,由各复试小组组长组织评阅与复查,给出相应成绩,由研究生学院进行登统,填写笔试成绩单。专业课笔试成绩填写考生所得分数,同等学力加试成绩填写“合格”或“不合格”。

  (四)英语听力、口语测试

  英语听力的测试由英语听力测试小组在规定的地点组织测试,研究生学院负责安排考场。测试完毕后,研究生学院将试卷交英语听力测试小组,由英语听力测试小组组长组织评阅与复查,给出相应成绩,由研究生学院进行登统,填写笔试成绩单。

  英语口语测试小组按研究生学院提供的复试考生名单次序进行测试。

  英语口语测试小组成员依据考生测试的情况,在打分卡上逐项打分,签字后交组长,由组长填写英语口语测试成绩单,成绩分数栏填写平均成绩,成绩等级栏填写“合格”或“不合格”。组长应加强英语口语测试成绩的加总及平均成绩计算的检查与监督力度,确保准确无误。

  (五)专业面试

  专业面试原则上面试时间为20分钟,在全面考核考生对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基础上,注重对复试考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考核。面试工作分专业由十三个专业复试小组具体组织,分为如下几个步骤:

  1.专业面试工作准备

  专业面试工作开展之前,应事先做好如下几项准备工作:

  (1)领取试题:

  各复试小组派专人到研招办领取面试试题、复试考生名单、专业面试打分表、复试记录、复试专业面试成绩单等。

  (2)考生专业面试次序的确定

  专业面试次序按研招办提供的复试考生名单顺序排定。

  (3)复试小组的专业面试工作分工

  复试小组组长在专业面试工作开始前,应对本组人员进行分工,对每一考生的提问、记录等工作,必须明确到人。

  2.专业面试的进行

  专业面试分为如下几步:

  (1)考生入场先自我介绍个人基本情况,含姓名、籍贯、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学业成绩、科研情况等。

  (2)复试小组组长组织考生抽取2道基础题、1道纵深题;

  (3)考生对所抽3道题分别进行回答,复试小组组长安排专人进行详细记录,记录员、复试小组成员和复试小组组长应分别在记录上签字,复试考生须在复试记录上签字确认。

  (4)复试小组成员依据考生回答问题情况、在打分卡上逐项打分,签字后交本组组长,由组长填写复试专业面试成绩单,成绩分数栏填写平均成绩,成绩等级栏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各复试小组组长应加强专业面试成绩的加总及平均成绩计算的检查与监督力度,确保准确无误。

  (六)复试综评

  各复试小组在安排专人评定完笔试(专业课笔试和同等学力加试)试卷后,将试卷及专业面试、口语测试成绩单交研究生学院,由研究生学院安排专人将专业课成绩、同等学历加试成绩和专业面试成绩、英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进行分数登统,并加以综评,填写复试成绩单。专业面试、专业课笔试、同等学力加试、英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中有一项不合格的综评成绩为不合格,复试综评成绩不合格者应取消其录取资格。各复试小组根据本办法的第三条第四项的规定,提出初步录取人员名单交研究生学院,研究生学院将有关材料整理后,上交复试领导小组,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

  五、复试工作纪律

  研究生复试工作是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为了确保我校研究生的招生质量,杜绝干扰,严肃纪律,规范程序,做到公平、公正,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我校的良好声誉。对所有参加复试的工作人员要求如下:

  1.复试工作期间,不得单独接待考生;

  2.不得泄漏笔试和面试题目;

  3.专业面试要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要充分尊重考生,复试小组成员要认真遵守作息时间,非休息时间不得离开专业面试场所、不得接待无关人员、不得接听电话。

  4.评分要公平、公正,成绩单填写要认真,不得涂改。

  此方案各复试小组无权更改,如有特殊情况应由复试小组上报复试领导小组,由复试领导小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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