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四川省招生办《关于做好四川省2006年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报考实际情况,为做好2006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加试和录取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做出如下工作安排。
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1.所有第一志愿报考成都理工大学2006年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200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的要求,报考条件满足《成都理工大学2006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相关规定,均可参加复试。
2.复试是进一步考查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能力是否符合硕士研究生培养要求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提高研究生质量的有效保证(推免生不再参加复试),所有拟录取考生,均应参加复试。
3.学校和各学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从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4.我校采取差额复试方式,差额比例为1:1.2,复试合格方可录取。
二、复试要求
1.复试时间:4月14-16日。
2.考生复试报到时,各学院将严格审查考生的报考信息、身份证(军官证)、《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2005年11月14日后颁发成人毕业证的视为同等学力考生)、学生证等材料。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请考生按规定带齐有关证件以备交验。
3.各学院均成立有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并按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包括导师在内不少于5人),增加复试工作的透明度。
4.复试要求:
⑴复试(笔试)和加试科目,以200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的考试科目为准,不得更改。
⑵笔试科目(含加试)的选择,考生须在4月13日前到各学院研究生教务秘书处登记 (外地考生可通过电话或信函登记),但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⑶复试分为两个部分:笔试和面试。
笔试:时间为180分钟,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为20—30分钟,满分为100分。面试内容为: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占30分;专业基础知识口试测试(也可安排笔试或实践环节的考核),占70分。
要求:①面试试卷由考生在考前随机抽取;②面试过程的记录表上,复试组老师要签字确认,并当场给出成绩和评语;③复试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折合为100分计算,60分为及格。
5.笔试时间:全校的笔试时间统一安排在4月14日下午14:30-17:30进行, 地点由各学院统一安排,并通知考生。
6.思想品德考核。对复试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政治素质的重要环节。考核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
7.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持有效证件(《准考证》、身份证),于4月13日,到所报考专业所在学院办理复试报到登记手续,向学院交纳复试费80元/每生,同等学力加试费60元/两科。
三、关于加试
1.凡是以“同等学力”或“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符合进入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每科,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
2.加试时间:4月15日下午14:30-17:30,晚上19:00-22:00,地点由各学院统一安排,并通知考生和研招办。
四、体检
复试期间所有考生(含推荐免试生)需到校医院进行体检,请带1寸照片1张。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结果留存校医院,由研招办统一管理。考生需向校医院交纳体检费40元。体检时间:4月14日上午7:00—9:30空腹抽饿血,15日上午8:30—12:00常规检查。
五、关于保留入学资格和签订培养合同
1.按教育部规定,2006年录取的考生,无论是应届本科毕业生还是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提出保留入学资格1-2年后再入校学习的申请,学校审核同意后为其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占当年招生规模。为此,凡已落实工作单位的考生,经复试合格,可提出保留入学资格申请,列为自筹经费生或委托培养生。
2.在职考生复试合格,但不愿脱离工作单位的,应向报考专业所在学院说明,可按定向或委托培养类别录取,签订培养合同。
3.复试后,录取为定向、计划外(自筹经费生和委托培养生)和线下破格录取的考生,均须签订培养合同。自筹经费和线下破格生在学院当场签订自筹经费生培养合同书,并按合同规定到研究生部缴纳培养费;定向生和单考生到研招办领取定向和委培合同书。
六、确定录取名单
复试工作结束后,各学院最迟于4月18日17点前公示录取名单。
七、住宿、就餐、交通
外地考生到校复试期间,可在学生公寓B区一楼104房间公寓管理中心登记住宿或理工宾馆住宿,学生餐厅就餐。火车北站乘36路公共汽车直达终点站;市区有7路、8路、20路、108路、112路、113路公共汽车直达我校。
八、调剂考生
调剂到我校的考生,请主动与报考的第一志愿招生单位联系,询问调剂表等报考材料是否发往我校研招办;与我校调入学院联系,是否收到调剂表等报考材料,以免错过调剂机会和复试时间。
九、复试名单的公布
复试名单将从4月5日开始至4月13日,分批次陆续公布。第一批为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其后各批次为调剂考生。学院已电话通知或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通知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请按本通知上述内容准备,名单随后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