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环节。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综合方面的考核。
第二条 考生在单科和总分都符合当年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根据招生计划,确定复试人员名单。确定复试名单的基本原则如下:
(一)凡是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其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200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分数基本要求》者,按照初试成绩由高分向低分确定参加复试名单。
(二)对第一志愿上线人数不足需接收调剂生的专业,接收调剂的原则是:
1、国家统考科目的成绩作为重要参考点;
2、本科所学专业与拟调入专业有较密切的关联性;
3、考生的英语水平及个人综合素质等符合我校相关专业的培养要求。
第三条 复试名额不少于招生计划的120%.
第四条 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考试院有关规定,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可推荐3%(占招生总名额)的线下生名单。推荐下线生的基本原则是:初试单科成绩略低于参加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但在本专业考生中相对成绩名列前茅的考生。
第五条 复试名单确定后即在网上公布,研究生部以书面和电话的形式通知考生参加复试。
第六条 学校可根据当年学院专业生源报考及分布情况对招生计划适当调整并报告北京教育考试院。
第七条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参加复试和线下生人员资格。
第八条 研究生部严格核对复试考生的报考信息、准考证、学历证书、和有效身份证件;同时审核本科阶段的学习情况(提交成绩单),政治思想表现、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考生提交个人情况汇总表,从研究生部网站下载)及相关的原始证书或证明材料。
第九条 复试主要方式和内容
(一)笔试
1、英语的听力考试,时间30分钟。由研究生部统一组织实施,在语音室完成。
2、专业课测试。不同专业的复试考试内容详见研究生部网站。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
(二)面试
面试时间为20分钟,包括以下内容:
1、5分钟的英语自述和回答问题;
2、15分钟的综合专业素质和能力的考核。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同时注意考查考生本科学习时社会实践、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经历或工作中的表现(研究生部提供给面试教师《考生个人情况汇总表》)。材料物理与化学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实验技能的考核;
3、面试教师参照《考生个人情况汇总表》及考生面试时的表现,对考生的人文素养、行为、举止、表达能力和文明礼貌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三)复试成绩
复试总分100分。其中,英语听力占12%;英语口语占8%;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50%.
第十条 录取办法
(一)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录取分数以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分别加权,综合评定后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终录取名单。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本校本专业初试成绩最高分)×100×70%+复试成绩×30%
(四)第一志愿报考本院并复试且成绩合格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五)总分相差在5分(含5分)以内,以学缘结构、学科背景、课程结构作为重要参考指标,符合报考导师研究方向者,可优先录取。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可优先录取。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初试、复试成绩达到学院录取标准,体检合格后,可获得北京印刷学院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招生、考试、录取管理工作全过程必须在学院纪检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