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由研究生院党总支组织实施。
1.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心理健康状况和纪律性(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表现。
2.考核工作采取函调和与考生直接面谈的形式。函调的考生材料,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治工作)部门加盖公章。政审工作由研究生院党总支负责。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必须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完成。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情况,不合格者不能被录取。
(二)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听力测试成绩满分为50分,口试的成绩满分为50分;满分100分。
(三)专业理论考核
专业理论考核采用面试和笔试,由各专业方向的复试小组组织实施。满分为200分。
1.面试
面试时每位考生所用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笔试
主要为专业课测试。
(四)技能考核
由各专业方向的复试小组组织实施,技能考核满分为200分。
1.实验技能考核
报考应用心理学、运动人体科学专业方向的考生复试时须考核考生的实验技能。实验技能考核着重考查考生科学研究中的实验设计和操作能力。考核内容应是与本专业密切相关的实验技能。
2.运动技术考核
报考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专业方向的考生复试时须考核运动技术。
3.文学写作和案例分析考核
报考体育人文社会学专业方向的考生复试时须考核考生的文学写作水平。案例分析考核着重考查考生操作能力、分析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五)综合素质考核
综合素质考核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可作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条件。
1.科研考核(由各专业方向的复试小组组织实施)
科研评估主要根据考生在国内外学术刊物和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主持或参与研究课题的情况进行评估。
2.社会实践能力考核(由研究生院党总支组织实施)
⑴ 考查考生的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具体情况。
⑵ 对考生的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进行考核。
(六)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七)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选择在中关村医院进行体检。
(八)录取
1.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综合评估、排序。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对同等学力、跨专业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如下)
报考专业 |
加试科目 |
应用心理学 |
教育学及运动心理学 |
体育人文社会学 |
教育学及运动训练学 |
运动人体科学 |
教育学及运动训练学 |
体育教育训练学 |
体育社会学及学校体育学 |
民族传统体育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