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研究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我校研究生复试定于2006年4月22日—4月23日进行,现将2006年研究生复试名单公布如下(详见附件二,附件三),不另发放复试通知,请考生相互转告。如有疑问,请立即与我办联系。
一、资格审查
复试考生请携带身份证和1寸彩色照片1张于22日上午进行资格审查。
① 往届毕业生须提交《本科课程学习成绩表》(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部门公章)、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② 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就读学校有效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由教务部门盖章的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单。
③ 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由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五门以上大学本科课程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及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成人应届高校本科毕业生须提交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全部本科课程的成绩单。
④ 户籍、工作单位在二、三区且报考类别为定向或委托培养的考生,若达到其所在地区的复试分数基本要求且符合招生单位复试条件者须提交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加盖考生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定向或委托培养合同。
⑤ 放弃复试资格的考生需立即与我院研招办联系。
二、复试日程安排
日 期 |
时 间 |
项 目 |
地 点 |
备 注 |
4月22日 |
8:00-11:30 |
报 到 |
学术活动中心 |
申报资格审查 |
申报复试科目 |
核对通信地址 |
交费 |
13:00--17:00 |
外语听力、口试; |
各相关学院 |
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
专业面试 |
4月23日 |
8:00--11:30 |
体 检 |
校医院 |
体检前空腹 |
13:00--15:00 |
专业课笔试 |
各学院 |
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
15:00--17:00 |
同等学历笔试 |
各学院 |
三、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以下部分:
① 外语测试:包括听力和口语,主要测试考生听、说能力。
② 专业课测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对报考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
专业课测试由各学院组织。
③ 对同等学历考生,专业课笔试科目为2门。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笔试时间:每门课为2小时。
四、录取
录取结果将于4月30日前在我校网站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