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子系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江建军
组员:陈忠财,邹雪城,吕文中,杨晓非,张丽娜,揭小敏
二、复试分数线
总分330(外语55,政治55,数学90,专业课90)
三、复试方式及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及方式:复试应包括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口语以及思想政治品德等考核内容。面试每位考生不少于20分钟。
(1)专业考核: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笔试:下列课程任选一门《电子材料物理》、《微机原理与单片机应用基础》
面试:对应届毕业的考生,应着重考核其应用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或实验技能等;对在职报考的考生,应着重考核其专业基础是否扎实,以及了解其工作中的成果等。
(2)英语考核:外语口语测试与专业复试分开进行,要求见《华中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英语口试实施办法》。
(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着重了解考生对一些重大政治事件的看法和认识,并对考生的专业思想和治学态度进行必要的考察。
四、复试成绩的评定
复试成绩的评定,采取由复试小组成员分别评分后取平均分确定。复试应综合各方面的考核结果按百分制评分。其中外语口语测试占20%,专业考核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40%.初、复试总成绩按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计算,其中初试四门考试总成绩应按百分制进行折算。
五、复试、录取程序
(1)公布导师名单、复试生情况及招生计划、奖学金类别信息。
(2)召开复试生、导师会议,介绍导师、复试生情况及相关规定。
(3)复试生确认选择的导师(可以重新选导师)。
(4)系组织复试、评定复试成绩。
(5)系复试领导小组评定综合成绩。
(6)导师选择各自拟录取的考生和录取类型意见。
(7)系协调师生双向选择和录取类型。
(复试期间由研究生院组织体检)
(8)系复试领导小组依复试生综合考核成绩和导师意见,讨论决定初录取名单、导师名单及获全额、半额奖学金名单。
(9)公布初录取名单、导师名单及获全额奖学金和半额奖学金名单的决定。进行公示1-2天。
(10)提供未录取考生名单给第二志愿的学校、专业调剂。
(11)系、导师、录取学生按规定分别签订协议。
六、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老师不愿意指导选择自己为导师的考生;老师不同意由系调剂自己为导师的考生;
(2)公布录取为自筹类但不愿意以自筹类录取的考生;
(3)体检不合格的考生。
(4)综合考核成绩排名在复试生中差额位的考生。
(5)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凡因以上条中(1)(2)(3)情况不予录取考生所空名额,由(4)情况的考生按综合考核成绩依次由高到低依次补录取。
七、奖学金名额分配办法
奖学金名额优先分配给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重大基础研究、国家863等项目的导师。
八、复试工作时间表
3月22日上午复试考生报到,下午介绍电子系招生政策和规定;
3月23日上午,专业课笔试;
3月23日下午,重新提交志愿、体检;
3月24日至25日,考生复试、奖学金评定。
3月26日-28日,系提交初步录取名单,进行公示;
4月5日至6日,各招生单位凭由系主管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的初步录取名单到研究生院办理录取手续,领取调档函和委培、定向协议。
4月8日至10日,与定向生和委培生单位签订定向和委培协议;非定向、非委培生调档政审。
九、复试地点
华中科技大学电子科学与技术系西一楼会议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