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06年考研复试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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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06年考研复试说明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06年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研招[2006]11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学院200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复试标准、程序、形式,确定各专业的招生数、审查复试和初步录取名单等事宜。

  领导小组由丁俊萍、彭宇文、虞崇胜、钟青林、张晓燕组成,组长:丁俊萍;副组长:彭宇文;秘书:刘红柳。

  二、复试分数线、人数及招生指标分配

  根据学校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考生复试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为:学院各学科政治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8分,专业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政治学一级学科各科总分不低于337分;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发展与教育心理学专业各科总分不低于353分。

  学院按照研究生院下达的招生计划总数,根据有效生源数量、师资力量和学科建设需要等因素综合考虑,分配招生名额。(招生指标分配详见附件一)

  根据研究生院有关文件精神,复试人数原则上按计划招生人数的120%确定。各专业点根据全院复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和招生名额及复试比例,确定本专业的复试资格线,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复试名单(若总分相同时,按公共课成绩之和高低排序);并在3月19日前将复试名单报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由研究生管理办公室上报研究生院;经研究生院审批同意后,对外公布。(复试考生名单见附件二)

  三、复试内容、方式与成绩

  复试采取笔试、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综合素质面试的方式进行。复试成绩占录取总分的40%,其中专业笔试占10%,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占5%,综合素质面试占25%;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时间每人不得少于10分钟,综合素质面试时间每人不得少于20分钟。

  四、调剂

  1.不接收院外调剂;

  2.在专业上线人数或复试人数不足规定数额时,可接收院内相关专业考生调剂;

  3.申请调剂的考生分数必须达到学院规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

  4.申请调剂院内相关专业的考生,应于3月20日上午10:00以前向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递交个人申请,并附有原专业点负责人和拟接收专业点负责人同意申请的签字;

  5.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调剂考生参加拟接收专业的复试。调剂生须严格复试,必要时加试两门笔试科目。

  6.对于愿意转到院外或校外学习的我院考生,原专业点的教师和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予以协助。

  五、复试小组与复试时间、地点

  各学科点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录取工作,按复试人数适当划分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办事公正、无亲属报考本专业研究生的副教授以上职称人员5人组成,组长由学科点负责人或教授担任;复试小组另设记录员1人。各学科点于3月24日中午12:00前将各专业复试小组组成人员和记录员名单和具体复试时间安排报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备案。3月28日下午4:00在学院会议室举行全体复试工作人员复试录取工作政策和纪律培训。

  3月29日上午为复试考生报到时间,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持学生证)及复印件、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到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审查报考资格并办理报到手续。(详见附件三)

  全院统一复试时间为3月29日下午—3月31日,其中专业笔试时间定于3月29日下午统一进行,3月30日—3月31日上午为各专业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综合素质面试时间,由各学科点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安排。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定于3月31日下午和晚上统一进行,

  复试地点: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大楼(具体地点以届时书面通知为准)。

  六、初录

  1.按初试成绩60%加复试成绩40%计算录取总分。

  2.录取总分计算方法为:

  总成绩= [政治+外语+专业课1+专业课2]×0.6+专业笔试×0.1+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0.05+综合素质面试×0.25

  3.根据招生计划按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序排名录取。若录取总分相同时,按复试成绩高低排序;复试成绩相同时,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高低排序。

  4.复试成绩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5.各专业相对高分者列入国家计划培养(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应届本科毕业生),相对低分者列入自筹经费或单位委托培养;调剂生、单考生列入自筹经费培养或单位委托培养。

  6.如果出现初试处于较高分数段的考生因复试成绩较低而不能被录取的情况,复试小组应有书面的详细说明,并附上全体复试教师的签名。

  7.各专业由学科点负责人会同复试小组全体成员(必要时召集全体导师或导师代表),按照学校录取政策和学院的有关规定,集体讨论提出初录方案,于4月3日9:00以前报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并经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于4月5日下午5:00以前上报研究生院。

  七、有关注意事项及其他

  复试及录取工作应当严格遵守教育部、学校研究生院和学院的有关规定,规范工作程序,强化服务意识,完善资料存档;以考生为本,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科学的精神,确保质量。对营私舞弊等违反规定的行为,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附件一:

  各专业招生指标合计239人,其中计划内指标93人(含推免16人)

  政治学理论:11(含推免1人)

  中外政治制度:4(含推免2人)

  科社与共运:4

  中共党史:11

  思想政治教育:12(含推免2人)

  马克思主义理论:22

  国际政治:8

  国际关系:14(含推免1人)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21

  行政管理:40(含推免3人)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9(含推免2人)

  社会保障:20(含推免4人)

  公共经济管理:4(含推免1人)

  土地资源管理:3

  单考:5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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