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资格(统考)
序号 |
专业 |
政治 |
英语 |
专业一 |
专业二 |
总分 |
备注 |
1 |
劳动经济学 |
60 |
60 |
90 |
90 |
355 |
|
2 |
劳动关系学 |
60 |
60 |
90 |
90 |
355 |
|
3 |
人力资源管理 |
60 |
60 |
90 |
90 |
370 |
|
4 |
社会保障 |
60 |
60 |
90 |
90 |
365 |
|
凡符合复试资格的考生按研究生院的要求自行下载《复试通知书》,同时请考生详细阅读研究生院网站上的公布的《中国人民大学硕士生入学考试复试规则》。单独考试的考生能下载《复试通知书》的即可参加复试,不能下载的即为没有达到复试分数线。
二、报到
时间:3月24日(周五)9:00—16:00
地点:人文楼(原资料楼)322室
提交材料:准考证;复试通知书;有效身份证明;本科成绩单;非应届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三、笔试(100分)
科目:劳动经济学专业:劳动经济学
劳动关系学专业:劳动关系学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力资源管理
社会保障专业:社会保障学
复试参考书目与初试相同。
时间:3月25日(周六)9:00—11:00
地点:详见《复试通知书》
四、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试50分,专业课与综合素质150分)
时间:3月26日(周日)全天,9:00开始至结束
地点:报到时详见《面试考生分组安排》。
五、体检(按研招办的安排进行,如个人另有安排请自行与校医院联系)
六、其他注意事项
1、笔试、面试时考生需持有效身份证明、复试通知书入场。
2、录取原则
复试成绩按3门(专业课笔试、外语、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分别计分,其中有一门不及格(专业课笔试60分、外语30分、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90分)即为复试不合格。
成绩计算: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占70 %)+复试总成绩(占30%)。
考生总成绩将在网上公布,具体时间见研究生院网上通知。录取名单根据学校核定给我院的名额(含全奖、半奖、缴费)由学院确定,将分专业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选导师
由于差额复试,选导师的工作将在寄发政审(或调档)通知书时告知。
4、调剂
根据学校的规定,总成绩靠后的考生有可能不被录取。如果该生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的要求,可自行联系其他学校调剂录取。(详见人大网站有关调剂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