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工作的原则:
坚持标准统一、程序公开、宁缺勿滥、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复试的方式及内容:
1、复试分2个组同时进行:语言文学、德语教学法和法律德语方向为一个复试组,经贸德语方向为一个复试组。
2、考生将分别按报考方向参加相应小组的笔试和口试。
笔试时间为60分钟,口试时间20分钟左右。笔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40%,,口试占60%.
3、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
三、复试的重点和目的:
复试的重点在于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逻辑思维和反应能力,以及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培养潜质。
四、其他
1、进一步确认考生资格,严格核对考生的报考信息、准考证、学历证书、证明和有效身份证件等。
2、考生在复试时提交大学成绩单、与自己报考方向一致的研究成果(如已出版的科研成果、毕业论文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介绍材料。
附:各专业方向的复试要求如下:
1、德语文学方向:
考察重点:德国文学知识、德语笔头和口头交流能力、综合文化素质。
复试方法:名词解释、文章复述、回答问题、自由讨论。
2、德语教学法方向:
考察重点:语言应用能力、综合素质、外语教学法基础及对外语教师职业的认识程度。
复试方法:专业术语解释、阅读归纳、回答问题、自由讨论。
3、经贸德语方向:
考察重点:考生对基础德语和经济德语的掌握程度,运用经贸德语知识的综合能力,以及是否有用德语继续深入研究经贸问题的潜质。
笔试要点:解释经济概念;融会贯通地运用经济知识的能力。
口试要点:语言运用能力、经济综合知识、语言表达能力
4.法律德语方向:
考察重点:基础德语的掌握情况和实际应用能力;对事物的认识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以及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一般性知识水平和人文素养,特别是法律方面的一般性知识水平和基础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