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部各学院(部)主管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对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将根据考生网报时提供的本人联系电话通知复试,如果联系电话发生变化,请考生直接与报考各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联系。同时,医学部研招办将陆续在医学部研究生教育网公布复试名单(医学部研究生院招生网成绩查询)。
二、复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外语、专业知识和实验或临床技能的考核,形式为听力测试、笔试、口试和技能操作等,主要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
三、3月25日14:00-16:00外语听力、综合素质问卷测试,考试地点查看医学部研究生院招生网通知。
四、考生须在3月27日上午携带硕士生入学考试准考证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医学部行政办公楼三层(医学部研究生院)318或319室,送交个人材料(见第五条),并领取面试表和体检表。
五、列入复试名单的考生按以下要求提交材料(均一式二份):
1.《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页→硕士招生,查看《关于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教育招生网打印《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的公告》中的登录规则下载打印。
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址:http://grs.pku.edu.cn/
2.个人陈述: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页→硕士招生,下载“北京大学200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个人陈述”。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免交,待录取后,入学报到时查验)。
4.成绩单:非应届生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应届生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成绩单一份为加盖公章,一份为复印件)
5.已完成的科研成果等
以上材料必须真实,否则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材料按顺序左上角装订,分别一式二份。其中成绩单加盖公章的一份交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另一份复试时交复试小组。
六、考生复试时需携带面试表、硕士生入学考试准考证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试时将面试表和以上材料复印件交复试小组。
七、体检:3月27日~28日上午,在校医院体检。
八、调剂复试
1.根据国家教育部文件规定,凡符合教育部划定的复试基准分数线(教育部将于3月底公布全国复试分数线),未被第一志愿单位确定为复试人选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到其他招生单位。调剂程序:
(1)3月31日以后考生持本人初试成绩单和个人资料,联系接受调剂生招生单位。在向调剂单位提出申请时,须提交加盖报考第一志愿单位公章的《调剂表》。此表考生可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教育招生网(http://admission.pku.edu.cn/)打印。
登录规则:用户账号为“bd”+“2006”+报名号(北京大学报名点)
“wd”+“2006”+报名号(非北京大学报名点)
用户密码为出生日期的8位数字
例如:用户账号bd2006110188888
用户密码19801001进入系统后,点击“网上报名”,选择“打印报名表”。
(2)接受调剂生的招生单位安排复试,通知考生是否拟录取。
(3)拟录取调剂生的招生单位向医学部研招办发出调阅初试试卷的公函。
(4)医学部研招办将根据考生调剂申请书和调剂招生单位的公函,通过机要寄出初试试卷。
2.未申请调剂复试的考生,我部不寄送成绩单。
3.未达到国家教育部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以及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能调剂,其报考材料不能转寄其他院校。
九、免试推荐硕士研究生和直博生的资格复审及录取:录取前对推免生进行资格复审,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
1.未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要求;
2.毕业论文,实习成绩在“良”以下(不含良);
3.本科必修、限选课出现不及格;
4.受到处分;
5.不能如期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