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处室:
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环节。为保证我校200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顺利进行,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就复试工作的有关环节作如下规定: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5.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复试组织管理
1.成立温州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组织开展复试各项工作,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等。设立复试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落实相关工作。
2.由复试工作小组组织召开复试工作会议,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招生复试工作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面试和实践能力等考核。
4.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5.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
三、复试准备工作
1.制订并公布复试工作办法
由复试领导小组制定复试工作办法。复试工作办法应包括复试程序、方式、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和使用以及其他注意事项等内容。复试工作办法确定后,应最迟在复试前一周对外公布。
2.遴选培训工作人员
招生单位要制订复试工作人员的遴选、培训办法和行为规范。要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要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
3.命制复试试题
复试试题包括笔试、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试题。复试试题及其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
4.确定参加复试资格条件与考生名单
招生单位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资格条件和参加复试考生名单或考号,并通知考生。
5.进一步确认考生资格
严格核对考生的报考信息、准考证、学历证书、证明和有效身份证件等。
四、复试主要方式和内容
(一)、加试
根据教育部及省招生办有关规定,同等学力人员报考硕士研究生必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考试科目如下:
1、报考病原生物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专业的研究生:《生理学》、《生物化学》、《免疫学》三门课程中的两门。
2、报考内科学、儿科学、神经病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外科学、妇产科学、耳鼻咽喉科学、肿瘤学、麻醉学、中西医结合临床、药理学专业的研究生:《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生理学》三门课程中的两门。
3、报考临床检验诊断学专业的研究生:《临床生物化学和生化检验学》、《免疫学和免疫检验学》、《微生物学和微生物检验学》三门课程中的两门。
加试时间定于复试前,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凡考试成绩不满60分者,不得参加复试。
(二)、复试
(1)复试考生的确定
遵循第一志愿(学科专业、专业方向)优先的原则;同一学科专业、专业方向遵循高分优先的原则,上线考生不足的学科专业,实行院内其他专业富余考生优先调剂的原则。对院内调剂仍不足者,再考虑院外调剂。原则上不复试线下生。参加复试的考生与计划录取的比例大小,各专业应从实际出发,原则上按1:1.2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按时到研究生部报到。
(2)复试的内容与形式
1.专业面试:专业复试的形式为口试、实验操作或临床实践的考核等。一般以口试为主,亦可几种方式结合进行。
①对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应着重考核基本实验技能、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②对本科毕业在职人员报考的考生,复试应着重考核其本科业务基础是否扎实,以及了解其工作中的成果;
③对同等学力考生还需考核其与本专业有关的本科业务基础知识,必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加试的课程不能与入学考试课程重复,加试成绩及格者方能进入复试。
专业复试成绩按好、一般、较差、差四级评定。
2.专业科目考试:专业科目考试重点考察考生对专业知识掌握情况。采取闭卷笔试形式,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考试时间两个小时。考生成绩记入复试成绩。
专业科目考试按招收专业分《病原生物学》、《病理学》、《病理生理学》、《内科学》、《儿科学》、《神经病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外科学》、《妇产科学》、《眼科学》、《耳鼻咽喉科学》、《肿瘤学》、《中西医结合临床科学》、《麻醉学》、《药理学》。
3.外语测试:包括公共外语和专业外语,基础外语占20%,专业外语占80%.
公共外语:测试考生的公共外语基本水平。采取听力测试形式,满分100分。
专业外语:可选择与本专业有关的外文阅读资料,要求译成中文,一小时交卷,译文不限量不带字典,用百分制评分,一般以每小时笔译1500个印刷符号为及格,达4500个印刷符号为满分,有错误扣分。
4.体检,在复试期间,考生需到研究生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标准参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
(三)、复试工作中须注意的几个问题
1.复试形式,不论口试、笔试、实验操作或临床实践的考核,均应由指导教师与复试小组成员研究拟定书面试题,同时写出答案提纲与评分要求。对有两个以上考生同时参加复试时,应准备好难度相当的几套考核题目。
2.复试成绩的评定,可采取复试小组集体评议,也可以用无记名投票方法确定。成绩应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分数(包括专业和外语),二是评语。复试过程应作记录,口试部分以记录为凭。记录纸连同复试成绩评定表,报送研究生部,由研究生部计算出考生的总成绩(总成绩=初试成绩×60% +专业课成绩×20% +复试外语成绩×20%)。
五、调剂
1、院内调剂分专业调剂与专业间调剂。专业内调剂对象为在三级学科内调剂的本校第一志愿考生。专业间调剂对象为在我校相关专业内调剂的本校第一志愿考生。院内调剂按初试成绩高低进行调剂。
2、院外调剂对象为第一报考志愿非温州医学院的上线考生。院外调剂按考生报考材料到达先后顺序、初试成绩及报考专业为依据,结合我校相关专业录取情况而定。
3、调剂具体程序为:
①上线考生向校研究生部提出书面申请。
②研究生部结合学校情况,申请调剂考生个人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调剂。
③研究生部向调剂考生第一志愿单位发出调剂函。
④调剂考生的报考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校研究生部后,安排其到相关专业进行复试。
六、录取
经过初试、复试等环节后成绩均合格的考生,还要接受体检及政审。完全合格后方能确定录取。之后,根据考生在各专业组的排名,结合该专业组公费名额人数决定公费生、自费生。委培生由考生自行提出,但必须在拟录取库上报前。自费生与委培学生要与学校签订相关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