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海校政[2006]号文《河海大学2006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通知,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及要求如下:
一、复试人员:
1、由研究生院公布的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包括单考生、调剂生);
2、推免生、保送生不须参加复试。
二、复试方法:
分外语听力+笔试+口语测试及面试三部分(满分300分)。其中:
1、外语听力由学校研究生院组织统一安排,与专业课笔试同步进行,(即在笔试前先安排外语听力考试),满分为50分;
2、笔试采用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50分。由土木学院组织安排、考试地点另定;
3、口语测试及面试,满分为100分。由土木学院各学科组织进行。
三、复试内容:
1、笔试:笔试科目按河海大学2005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确定。
学科专业 |
复试科目 |
备注 |
岩土工程 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
土力学 或岩石力学 |
任意选择一门 |
工程力学 固体力学 |
结构力学 或:弹性力学基础(限平面问题) |
任意选择一门 |
结构工程 桥梁隧道工程 |
钢筋混凝土 钢结构 |
50% 50% |
地质工程 |
构造地质学 地下水动力学 |
50% 50% |
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 |
构造地质学 工程物探 |
50% 50% |
大地测量学与测量 |
工程测量 |
100% |
摄影测量与遥感 |
摄影测量与遥感 或:地理信息系统 |
任意选择一门 |
2、面试:重点考察考生专业基础知识和综合应用专业知识的能力、外语口语水平、从事科研的能力和发展潜能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的情况。
四、录取:
1、严格按照河海大学2006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以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之和作为录取依据,经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向研究生院报送建议录取名单。
2、招录计划有国家计划和自筹两种,考生面试时须选择录取方式。
五、其它:
本实施细则中未提及事项按研究生院《河海大学2006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执行(请查看河海大学研究生院网页)。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西康路1号
河海大学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科学馆5楼)
邮政编码:210098
联系电话:025-83786634;025-83787604
传真:025-83786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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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曹老师、张老师、李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