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师范大学关于2006年考研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

 您现在的位置: 考博信息网 >> 文章中心 >> 院校信息 >> 分数线 >> 正文 安徽师范大学关于2006年考研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

考研试卷库
安徽师范大学关于2006年考研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

  根据国家和我省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和《安徽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办法》,结合我校今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实际情况,现将复试与录取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组,刘登义任组长,阎蒙钢、孙胜忠、胡金戈、鲁亚平为成员。领导组负责统筹组织本次复试录取的全面工作。各学院相应成立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确定各专业复试组成员及专业笔试、面试(或实践环节)等工作的安排等。

  二、调剂录取

  学校统一下达各专业的招生规模后,需要调剂录取的专业,应先在本校同一一级学科内的相近专业多余的线上生中调剂,学院应提交专题报告,说明理由。调剂完毕后仍有指标的专业可以调剂第二志愿考生,但必须择优选择,并尽快报研究生学院统一办理调剂录取手续。

  三、破格录取

  根据省招办规定,今年破格线下考生的复试要求是:在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分数线单科下降3分或总分下降5分以内,同时不得有两门或两门以上(含总分不上线)考试成绩低于复试基本要求。

  各学院对确需破格录取的青年骨干教师应递交专题报告,由学校统一向省招办申请破格录取。

  四、复试程序

  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复试录取工作,严格按《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办法》(校研字[2005]9号)执行。程序如下:

  (一)各学院在学校下达的各专业招生规模范围内,结合生源情况,研究确定拟复试名单、复试的笔试科目、面试内容及参考文献等,报研究生学院审批。笔试的科目及参考文献应与当年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一致。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笔试、综合素质和能力的面试、外语测试以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等。部分操作性强的专业,可增加实验技能测试或现场演示等。

  (二)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外语测试满分20分,合格分12分;专业考核满分80分(其中笔试50分、面试或实践环节30分),合格分48分计算。外语测试和专业考核成绩低于合格分者,原则上不予录取,特殊情况由所在学院提交专题报告并经学校研究同意,可对考生进行重新测试,其中外语重新测试应增加笔试内容,重新测试仍低于合格分者不予录取。

  (三)学校审核学院报送的拟复试名单及专题报告,确定复试名单,再由各学院发放复试通知。同时学校公示拟破格复试的线下生名单。

  (四)组织考生体检和复试。研究生学院统一组织考生体检和外语测试(非外语专业,主要包括听力测试和口语测试),学院组织考生专业复试。

  (五)复试后,各学院必须就考生拟录取类别向考生说明清楚,并要求拟作定向、委培、自费录取的考生到研究生学院签协议。

  五、录取办法

  (一)各学院根据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及规定的比例计算出考生的总成绩,并按照考生总成绩分专业排序,确定各专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学院。

  (二)研究生学院对学院的拟录取报告进行审核,初步确定学校2006年拟录取名单,报学校审批后报送省招办。

  六、时间安排

时 间 

内 容 

4月6日  学校召开2006年硕士生录取工作会议,下达各学科专业招生规模 
4月7日  各学院报送拟复试名单、填写复试通知书(应详细填写复试的笔试科目、口试内容及参考文献等) 
4月8日  各学院统一发放复试通知书,研究生学院在网上公布复试生名单;公示破格复试的线下生名单 
4月14日  考生持毕业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除外)、身份证(应届本科毕业生加带学生证)原件、复试通知书等材料到研究生学院报到接受资格审查 
4月15-16日  研究生学院组织考生体检和外语测试
考生到所报考学院报到了解专业复试安排 
4月17-18日  各学院组织考生进行专业复试 
4月19日  各学院交拟录取报告、拟录取名单、复试情况记录表等,研究生学院整理拟录取考生的档案材料 
5月15 日前  研究生学院将拟录取名单报学校审批后,报送省招办 

  七、有关要求

  各学院应切实加强对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认真执行教育部有关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坚决抵制徇私舞弊、走过场等不正之风,切实维护招生纪律的严肃性和确保研究生的录取质量。

·安徽师范大学
考博咨询QQ 135255883 考研咨询QQ 33455802 邮箱:customer_service@kaoboinfo.com
考博信息网 版权所有 © kaoboinf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或引用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