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日期 |
负责单位 |
工作内容和要求 |
3月25日 |
研究生处 |
组织召开200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会议,下发复试录取文件,讲解复试工作要求。复试录取办法及有关附件、表格在研究生处网页公布。 |
3月28日 |
各招生学院 |
1.成立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各专业复试小组,并报研究生处备案; 2.制定复试工作时间表,经领导小组批准,报研究生处; 3.各学院进行复试专业课的命题工作,做好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的各项准备工作。 |
4月8日前 |
各招生学院 |
1.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填写《广州大学200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名单》 2.校际考生调剂:填写《广州大学接受校外调剂生复试审批表》《广州大学200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考生名单》于4月5日前报学校研究生处审查备案; 3.未经研究生处审批的调剂考生一律不予认可。 |
4月10日前 |
研究生处、各学院 |
审批各学院上报的校际调剂考生复试名单。向校际调剂考生原报考单位发出考生报考档案调档函 |
4月13日 |
各招生学院 |
1.通知复试考生参加复试; 2.在研究生处网页下载《广州大学2006年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表》(空白,每名复试考生一份); 3.领取合同书(定向、委培、自筹); 4.4月13号前完成复试专业课的试题印制工作和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的各项准备工作。 |
4月14日-4月20日 |
各招生学院(具体复试日期由各学院在4月14-20日内确定,复试时间一般安排一天) |
组织考生复试 1.学院对参加复试考生查验:复试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军官证,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或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大专生毕业证书原件。 2.组织复试考生参加复试专业课的笔试和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 3.将考生复试结果填写在《广州大学2006年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表》; 4.组织考生体检; 5.请拟录取的考生填写两个回邮信封,用于寄发合同书和录取通知书。 |
4月20日 |
各招生学院 |
确定拟录取名单 1.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理本单位拟录取考生名单(校际调剂考生报考档案未收到者,不得录取); 2.报送每名拟录取考生的《广州大学2006年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表》(复试记录表及专业课笔试试卷、答卷等附后)。 |
4月21日 |
研究生处 |
组织召开广州大学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会议,审批我校2006年拟录取硕士学位研究生考生名单 |
4月28日 |
研究生处 |
1.上报我校拟录取考生名单,将我校拟录取考生名单、材料及录取数据库报省招办; 2.录取考生的《广州大学2006年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表》归入报考档案中。 |
6月10日 |
研究生处 |
发放录取通知书及新生入学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