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招生复试的规范,有效控制招生质量,依据教育部、中科院研究生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园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原则与办法
1. 拟录取的考生均应通过复试。复试必须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
2. 采取差额复试,参加复试的考生总数原则为招生规模的120%左右。
3. 我园成立以主管教育工作的园领导为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研究生的招生(含复试)、录取工作。
4. 各专业由5位以上的导师组成复试小组(设组长1名),负责本专业考生的复试工作。
5. 复试要有记录和评语,应给出成绩以及是否拟录取等意见,并填写硕士研究生复试表(见附件)。
6. 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
7. 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60分及格。
二、复试内容
1.业务素质复试
主要考察考生对专业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对知识灵活运用的程度以及考生的实验技能和实际动手能力,了解考生从事科研工作的潜力和创造性。
包括专业英语笔试、业务能力面试、实验环节测试。各学科组根据专业要求,确定复试内容,笔试部分由学科组统一命题。业务素质复试占复试总成绩的80%.
2.英语复试
英语复试主要测试考生运用英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听说交际的能力。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20%.复试计分采用百分制,60分为及格。
3.综合素质考核
主要测试考生悟性、个性、亲和力、人生观、思想政治品德、团队合作精神等方面情况。该考核与业务能力面试同时进行。
4.身体健康体检
由国家二级甲等医院做常规项检查(胸透、尿检、肝功5项),必要时根据专业需求做其他项目检查。
5.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闭卷、笔试专业科目。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
三、调剂
1.达到国家复试分数线但未列入我园复试名单的考生,可以申请调剂到外校,拟调剂到外校的考生,须凭调入单位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同意接受函及考生本人申请(须有考生本人签名),我园提供“报考2006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调剂表”。
2.调剂到我园参加复试的考生须经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同意,凭复试“通知书”及考生报考第一志愿单位入学考试“成绩单”原件。
四、录取
1. 由园招生领导小组根据考生录取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成绩为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复试成绩占录取成绩的权重为50%.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2. 政审不合格、体检不合格、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附:硕士研究生复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