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
事项 |
地点 |
4月17-18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
考生报到,进行资格审查。 |
研究生部 |
4月19—21 日 |
各专业考生进行专业面试。 |
见通知 |
4月19日晚7:00——10:00 |
同等学历考生加试。 |
研究生部 |
4月20日 晚7:00——10:00 |
各专业考生进行笔试。 |
见通知 |
4月22日 |
刑法学专业、民商法学专业、诉讼法学专业、经济法学专业、国际法学专业考生进行外语口语听力测试。 |
研究生部 |
4月23日 |
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政治经济学专业、 法学理论专业、法律史专业、宪法与行政法学专业、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新闻学专业、行政管理专业、法律硕士专业考生进行外语口语听力测试。 |
研究生部 |
4月22-23日 |
体检,体检费70 元。肝功化验在两天中任何一天上午7:00到院卫生所空腹抽血化验。 |
院卫生所(北行政楼一楼) |
4月24 日上午 |
未面试完的专业继续进行面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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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军官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参加复试,应届本科生还需携带学生证。无证件者不得参加复试。
凡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向研招办提交一个注明本人详细通讯地址和所报专业的信封(用于寄发录取通知书)。凡地址不祥导致无法接收通知者,责任自负。
复试具体地点、分组等有关事宜见研究生部楼前公告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