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的目的
复试是研究生入学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是进一步考查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能力是否符合硕士生培养要求的重要环节和手段。为充分体现复试的公平、公正、公开,真正选拔出优秀考生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同时激励其他考生更加努力的学习备考,特制定本办法。
二、复试基本要求
1、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教育部规定的相关学科门类的复试基本要求。
2、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复试。
3、身体健康。无各种传染病和影响学习的慢性病,体检应符合个专业具体要求。
4、复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5、同等学历考生按教育部规定必须加试本学科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各一门;跨专业考生需在复试的基础上加试一门报考专业主要专业课;考试均为笔试,历时180分钟,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组织。
三、复试办法
1、学校及各招生学院将组织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监督复试过程。校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校主管领导、纪检部门、研究生部成员组成;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主管领导、研究生秘书、院学位分委员会成员组成。
2、各招生专业应从本专业上线考生中择优选出参加复试的人选,复试比例应达到120%,个别专业至少应为本专业招生计划人数的110%左右。
3、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前必须参加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组织的体格检查,体检合格后方可参加复试。
4、复试内容分三个部分: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专业课笔试;专业综合面试;双选导师。复试中笔试各门科目、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专业综合面试、导师评价均为百分制。
⊙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由外语系组织若干个复试小组(每小组不得少于3人)在研究生部指定地点进行,研究生部监考。内容:考生自我介绍、抽命题条并按题意叙述、教师提问并回答问题。
⊙专业课笔试: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组织命题、考试、统一阅卷。
⊙专业综合面试:由各招生专业所在学院组织若干个复试专家小组(每小组不得少于5人,成员应为高级职称)分头进行,校复试领导小组蹲点巡视、汇总成绩。
⊙双选导师:所有导师、考生分别介绍个人学习科研情况和今后的研究方向,经相互认可,初选导师。然后由导师二次面试,符合要求,导师确定。
所有推免生均应参加专业综合面试和导师的双选工作。
四、复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1、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平时在校平均成绩×5%+外语口语听力成绩×5%+各科复试笔试成绩×15%+综合面试成绩×10%+导师评价×15%
2、复试成绩将张榜公布。
五、录取
拟录取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我校硕士生招生计划,以考生的初试成绩为基础,
参考复试总成绩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