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计算技术研究所2006年考研复试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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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试卷库
中科院计算技术研究所2006年考研复试办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2006]4号)的文件精神及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复试办法。

  一、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的选拔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

  二、组织管理:

  领导组织:复试工作应在所教育工作指导小组的领导和指导下,由研究生部具体组织进行。各研究部(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统筹负责本部考生的面试工作。对考生较少的实验室、研究室或部门,可联合组织面试,并推选一人作为组长,负责本组考生复试的各个环节。

  复试规则:所教育工作指导小组负责制定我所复试规则、各科复试分数线及基本要求。

  考生分组:各复试小组导师根据考生网上考生报名人数及报考方向,将考生分成若干组。由复试小组秘书在复试前对报考本小组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名单及复试安排报研究生部。

  面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另外应至少再设一名工作人员作为秘书,负责考生材料的收集、面试现场的记录,填写《复试登记表》,并协助安排有关事宜。

  监督巡视:由研究生部、研究部行政人员和研究生辅导员等有关人员组成监察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必要时,派监察员进行现场监察。

  三、复试内容与形式:

  复试包括: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查。

  1、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由研究生部统一组织。

  测试分为三部分,由两名测试教师参加。一名测试教师随时与考生交谈并评分;另一名测试教师专事评分,不参与交谈。两名测试教师所给的分数各占测试成绩的50%.

  第一部分:测试教师用英语与考生对话,交谈有关日常生活、家庭、工作、学习等的话题。该部分约需3分钟。

  第二部分:测试老师读一段英文文字(或让考生听一段英语录音材料)并提问,由考生用英语回答。该部分约需3分钟。

  第三部分:考生从所给的问题或话题中选择一个话题,并就此话题用英语表达自己的看法,或让考生读一段英文文字,并就其中的话题用英语进行发挥或阐述。该部分约需4分钟。

  英语口语和听力测试计分采用百分制,60分为及格。60-69分为一般,70-79分为中等,80-89分为良好,90-100分为优秀。

  第一部分约占40%,第二部分约占30%,第三部分约占30%.

  2、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查:

  业务能力面试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灵活应用专业知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考生的实际动手能力等。

  面试前,导师复试小组应拟定面试提纲,对面试考核内容进行有针对性的研究和部署,使其与综合素质考核能够相互补充,有机结合。事先准备一定数量的题目,以尽量避免问题的随意性和偶然性。复试题目正式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

  面试过程中,注意考核以下几个方面:

  ◇ 对所报考学科前沿知识和研究动态的了解情况;

  ◇ 思维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 应变反应能力;

  ◇ 表达能力;

  ◇ 研究兴趣;

  ◇ 科研能力与发展潜力;

  综合素质重点考查考生以往的学习成绩和表现、科研情况和工作业绩、考生的学习能力、创新精神、团队精神和其他潜质等。

  考查形式:查阅考生材料、笔试(综合)或听取其他方面的反映。必要时,可结合上机操作等。

  该部分考核采取百分制计分,满分100分。基本原则:60分为及格,60-69分为一般,70-79分为中等,80-89分为良好,90-100分为优秀。

  面试时间: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四、复试成绩、考试总成绩

  复试最终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及格。

  复试成绩 =   英语听力和口语成绩×10%+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成绩×90%。

  考试总成绩 = 初试成绩×50% + 复试成绩×50%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等)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

  由于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和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经复试小组提议(附说明材料),所教育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计入复试成绩。

  复试结束后,各复试小组需填写《200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登记表》,复试中所有记录、试卷等材料,全部交由研究生部保存备案。

  五、拟录取原则

  教育工作指导小组依据考生总成绩排序,对考生进行综合评比,结合考生体检、政审等结果,最终确定拟录取名单。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被录取。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复试不合格。

  ◇ 复试成绩不及格;

  ◇ 体检不合格;

  ◇ 政审不合格;

  ◇ 业务能力面试成绩不及格;

  ◇ 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不及格;

  ◇ 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不及格;

  ◇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中有一门不及格。

  考生如对复试成绩持有异议,可在复试结束后3天内向计算所研究生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经教育指导小组批准,由研究生部代为查阅复核,并将结果通知考生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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