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英语语言文学专业
1、复试方式:
笔试与面试相结合。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专业科目笔试、面试(包括听力与口语测试)。
2、复试成绩计算公式:
复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50%.复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采取满分百分制。
3、复试笔试科目: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和英美文学
4、复试面试内容
口语、专业知识
5、拟录取排名方法
按录取总成绩排名录取。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二)日语语言文学专业
1、复试方式:
笔试与面试相结合。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专业科目笔试、面试(包括听力与口语测试。)
2、复试成绩计算公式:
复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论文)×40%+面试成绩(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60%.复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采取满分百分制。
3、复试笔试科目:论文
4、复试面试内容
专业外语高级听力与会话,主要考察考生专业综合素质及志愿动机、研究潜质和有关方面的能力。
5、拟录取排名方法
按录取总成绩排名录取。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5)×40%+复试成绩×60%
(三)法语语言文学专业
1、复试方式:
笔试与面试相结合。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专业科目笔试、面试(包括听力与口语测试)。
2、复试成绩计算公式:
复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包括听力与口语测试)。复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采取满分百分制,法语表达能力达不到基本要求者不予录取。
3、复试笔试科目:口头表达、视听、法国文学或翻译。
4、复试面试内容:专业方向知识及语言口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综合素质。
5、拟录取排名方法:
按录取总成绩排名录取。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四)亚非语言文学专业
1、复试方式:
笔试与面试相结合。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专业科目笔试、面试(包括听力与口语测试)。
2、复试成绩计算公式:
复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包括听力与口语测试)。复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采取满分百分制,笔试成绩较高,但韩语表达能力达不到基本要求者不予录取。
3、复试笔试科目:口头表达、视听、韩国文学或翻译。
4、复试面试内容:专业知识及语言表达能力,主要考察考生专业综合素质。
5、拟录取排名方法:
按录取总成绩排名录取。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