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方式:
笔试与面试相结合。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专业科目笔试、面试(含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
2、复试成绩计算公式:
复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含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50%.
3、复试笔试科目:
水文学及水资源、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工程水文学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电子技术综合
管理科学与工程:工程经济
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材料力学
工程热物理:传热学、科技英语
机械电子工程:微机原理及应用
4、复试面试内容
专业及外语口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综合素质。
5、拟录取排名方法
按录取总成绩排名录取。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其它专业: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