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科技大学200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研招2008〔9〕号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构成。凡是达到我校“200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均需参加复试。复试是进一步考察考生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特别是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重要环节。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参加复试考生人数一般按招生规模的120%确定。初试、复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择优录取。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7〕17号)和《关于印发<200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教学司〔2007〕28号)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办法:
一、复试原则
坚持科学选拔,坚持公平公正,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坚持客观评价,坚持以人为本。
二、组织机构
1.领导机构: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订复试工作办法,组织开展复试各项工作。
组长:熊彩东(副校长)
成员:廖 云(研究生院培养处处长)
唐坤宏(纪委副书记)
汪利辉(研究生院培养处副处长)
2.实施机构: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复试工作具体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等。
组长:学院院长
成员:学院相关领导
研究生科科长
专家教授1人
3.复试小组:由5人(含)以上具有副高(含)以上职称的导师组成,学院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分标准,明确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工作行为。
三、复试内容
1.专业笔试(200分):时间120分钟
笔试科目为报考专业对应的复试科目,详见招生简章,且不得与初试科目重复。MBA考生必须参加政治理论考试。
2.外语面试(100分):时间不少于5分钟
口语50分、听力50分。
3.综合面试(200分):时间不少于15分钟
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要求:复试试题(包括笔试、面试)及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复试小组须对每位考生的面试情况进行现场记录,与专业笔试答卷一起妥存备查。复试总分及单项成绩及格才能被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