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即将开始,北京大学将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精神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复试与录取工作。现将2005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与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组织管理工作
1、 复试和录取的规则及复试基本分数线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拟定。
2、各学院(系、所、中心)成立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复试与录取工作。
3、各学院(系、所、中心)组成若干专家复试组进行复试。
二、复试基本分数线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我校按照统考生、单考生、联考生等不同类型分别制订复试基本分数线。考生能否进入复试还须达到各院系按差额复试的比例所规定的各项单科成绩和总成绩。复试基本分数线如下:
1、统考:
以下同一学科门类中如有两条复试基本分数线,达到其一即可(见下表)。
考试科目
学科门类 |
外语 |
政治 |
数学 |
专业课 |
总分 |
哲学 |
55 |
55 |
90 |
90 |
340 |
经济学 |
60 |
60 |
90 |
90 |
360 |
法学 |
60 |
60 |
90 |
90 |
335 |
55 |
55 |
90 |
90 |
355 |
教育学 |
60 |
60 |
90 |
90 |
340 |
55 |
55 |
90 |
90 |
360 |
文学 |
55 |
55 |
90 |
90 |
340 |
历史学 |
55 |
55 |
90 |
90 |
340 |
理学 |
55 |
55 |
90 |
90 |
325 |
工学 |
55 |
55 |
90 |
90 |
325 |
管理学 |
60 |
60 |
90 |
90 |
350 |
55 |
55 |
90 |
90 |
370 |
2、单考(含“强军计划”):
复试基本分数线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另行确定。考生可向相关院系或研招办查询。
3、工商管理硕士联考:
A线:二门联考(英语、综合能力)总分不低于185分,且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5分,综合能力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
B线:在A线以下,但符合下述3个条件之一的考生,将由光华管理学院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综合考察考生的教育背景、公司背景、工作职位、工作业绩等,择优选取一部分考生给予复试机会。
①联考总分不低于185分,英语不低于50分,综合能力不低于110分;
②联考总分不低于185分,英语不低于55分,综合能力不低于105分;
③联考总分不低于175分,英语不低于55分,综合能力不低于110分;
4、法律专业硕士联考:
联考总分不低于340分,政治不低于55分,英语不低于55分,专业基础课不低于90分,综合课不低于90分。
5、软件工程硕士:
1)双证(授予北京大学软件工程硕士毕业证书和专业学位证书):
①报考北京大学理工科院系的考生,外语、政治不低于50分,数学与专业课不低于90分,总分达到310分以上。
②报考北京大学经济、管理类专业的考生(需具有数学考试成绩),按照相关学科门类的复试基本分数线,外语、政治下降5分,数学与专业课不低于90分,总分下降15分。
2)单证(授予北京大学软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报考全国重点大学计算机相关专业、经济、管理、艺术设计类专业的学生,分数达到国家所规定的复试分数线。
6、电子与通信工程:
1)双证(授予北京大学电子与通信工程硕士毕业证书和专业学位证书):
报考北京大学理工科院系的考生,外语、政治不低于50分,数学与专业课不低于90分,总分达到310分以上。
2)单证(授予北京大学电子与通信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报考全国重点大学计算机相关专业的学生,分数达到国家所规定的复试分数线。
7、少数民族考生政策:
根据教育部关于少数民族考生的政策,对于现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即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19个自治县(旗),并已报考为原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其复试基本分数线中单科降低5分,总成绩降低20分。
三、复试的具体要求
1、复试将于2005年3月中下旬进行。我校对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由各院系根据考生网报时提供的本人通信地址寄发复试通知书,如果地址发生变化,请考生直接与院系联系。考生复试时需携带复试通知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复试阶段除部分院系将加试专业课笔试外,主要考核学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
3、实行差额复试。具体比例由各学院(系、所、中心)根据本单位学科、专业的特点和生源状况确定。
4、在复试阶段将进行外语听力考试和MBA考生的政治科目考试。考试时间为3月27日下午。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将于3月21日在研究生院主页及研究生教育招生网上公布,请届时查询。
5、考生在接到复试通知书后应按要求提交可以证明自己研究潜能的各种背景材料,包括成绩单(非应届生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应届生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章)、个人陈述(在研究生招生主页下载)、科研成果等以供专家复试组参考。
6、各学院(系、所、中心)的复试规则和拟复试名单经批准后公布。
四、资格审查
1、各学院(系、所、中心)在复试阶段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2、复试考生须提交报名登记表(登录北大研究生教育招生网北京大学医学部200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分数线及工作意见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5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