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04年考研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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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试卷库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04年考研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办法

报考学科门类(专业)

总分基本要求

政治

外国语

业务课1

业务课2

哲学[01]

330

41

43

60

70

经济学[02]

320

41

43

70

70

法学[03]

320

41

43

70

70

教育学[04]

300

41

43

60

70

文学[05]

315

41

50

70

70

理学[07]

300

41

43

60

70

[08]

机械[0802]
控制[0811]
计算机[0812]

320

41

43

60

70

材料[0805]
电气[0808]
环境[0830]

310

41

43

60

70

光学[0803]
仪器[0804]
电子[0809]
通信[0810]
土木[0814]
化工[0817]

300

41

43

60

70

力学[0801]
航空宇航[0825]
动热[0807]
交通[0823]
船海[0824]
武器[0826]
生物[0831]

280

41

43

60

70

管理学[12](不含 [120280])

[1201][1202]

320

41

43

60

70

[1204]

340

41

43

60

70

软件工程硕士[081280]

300

41

43

60

70

工商管理硕士[MBA][120280]

3门联考总分不低于225,单科不低于48,综合不低于96。

工作10年以上的考生,联考总分降5分,其它条件不降。

双少考生(A类考生)

总分降10分,单科不降分。

 

西部考生定向或委托(B类考生)

总分降5分,单科不降分。

 


*A类考生: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即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19个自治县(旗),并定向或委托培养回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B类考生:工作单位在内蒙(15)、贵州(52)、云南(53)、西藏、甘肃(62)、青海、宁夏(64)、新疆(65)、广西(45)九省(区),或重庆(50)、四川(51)、陕西(61)三省(市),且定向或委托培养回原单位的在职考生。

说明:

1、 一志愿上线考生都有复试资格,请上网查询或向报考院(系、所)咨询具体复试时间、地点。

2、 我校各专业复试均实行差额复试,并测试外国语口语能力,请考生作好准备。

3、我校各院系复试时要审查考生的报考、学历和身份等相关材料,请考生携带本人《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情况登记表》、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大学成绩单和有效身份证件等相关材料参加复试。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还需交验学生证,入学报到时交验毕业证书。

4、 参加计算机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理学院、人文学院的复试考生,复试时须按院系统一要求参加个性特征测试,测试结果仅供学校研究使用,不计入复试成绩。

5、 复试拟合格考生需参加体检和政审,另外部分考生需签定协议、领取调档函。

6、 符合照顾优惠条件才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需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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