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笔试权重+面试成绩×(90%-笔试权重)+外语听说能力成绩×10%
2.复试成绩的使用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录取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录取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一般在40%-50%之间,由各招生学院自定。将考生的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按下式计算,得到考生录取总成绩,然后按录取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录取总成绩的计算公式: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1-复试权重)+复试成绩×复试权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