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1、各学部(学院、系)在达到学校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可根据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特点及生源和规模数制定不低于学校基本要求的学科专业(领域)复试 分数线 。
2、单考生(含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参加复试的分数基本要求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另行确定。
3、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或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为原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单考、MBA、MPA除外),可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即总成绩要求不变、单科成绩(仅限1科)可下调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