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外语不低于40分、两门业务课分别不低于70分;(历史/教育/医学门类)总分不低于270分并且政治不低于50分、外语不低于40分、业务课不低于140分。
二、我校不接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调剂生。
三、根据复试分数要求、南开大学名额以及考生报考类别为“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确定复试名单如下:
姓名 | 考生编号 | 报考学院 |
薛克香 | 100550333318041 | 汉语言文化学院 |
梁孟华 | 100550333307654 | 文学院 |
唐利霞 | 100550333308558 | 文学院 |
梁轩 | 100550333317559 | 历史学院 |
张静 | 100550333308619 | 外国语学院 |
付惠君 | 100550333308620 | 外国语学院 |
李映红 | 100550333311345 | 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 |
李明 | 100550333317232 | 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 |
蒋代勇 | 100550333318534 | 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 |
韦小通 | 100550333317233 | 马克思主义教育学院 |
李然 | 100550333318822 | 马克思主义教育学院 |
史磊 | 100550000003949 | 经济学院 |
杜素贞 | 100550333305856 | 经济学院 |
马宇 | 100550333306213 | 经济学院 |
马强 | 100550333317156 | 经济学院 |
黎爱美 | 100550333317259 | 商学院 |
马丽佳 | 100550333318710 | 商学院 |
请以上考生按照特别说明中的要求到我校相关院、系(所)参加复试,复试时间请向报考院系研究生
办询问,逾期不到者取消复试资格。
四、特别说明:
1、以下这些材料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缺少其中任何一项即取消复试资格。材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持学生证)及复印件。
(3)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或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在职人员需携带本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要求有人事部门公章)。
2、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必须是在报考时报考类别为“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不允许后期更改报考类别或补开证明。
3、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录取类别都必须是计划内定向,必须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签订协议书,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毕业生)与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毕业后全部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4 、复试成绩不满60分不予录取。
南开大学研究生院
招生办公室
201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