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及我校《华北电力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规定,制定我校201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复试比例及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2010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比例约为招生规模的120%—150%。据此,以下专业总成绩应达到我校规定的复试分数要求。其它各专业均执行国家复试分数线。
招生专业代码 |
招生专业名称 |
总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50分) |
080701 |
工程热物理 |
324 |
39 |
58 |
080702 |
热能工程 |
305 |
39 |
58 |
080721 |
★可再生能源与清洁能源 |
290 |
39 |
58 |
080802 |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
348 |
41 |
62 |
080803 |
高电压与绝缘技术 |
318 |
41 |
62 |
080804 |
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 |
295 |
41 |
62 |
081001 |
通信与信息系统 |
296 |
41 |
62 |
081101 |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
321 |
36 |
54 |
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为满足国家复试分数线。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为:总分不低于240分。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和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完成服务期并考核合格的考生(名单已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网址为http://yz.chsi.cn或http://yz.chsi.com.cn,未在研招网上公布的人员不享受该政策),三年内可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2009年以后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上述考生及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需在4月6日前持相关证明到我校研究生院提交材料。
参加复试的考生包括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合格生源、调剂到我校的合格生源以及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破格复试的统考线下生。各院(系)负责将书面复试通知送达考生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