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是研究生入学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是进一步考查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能力是否符合硕士生培养要求的重要环节和手段。为使复试工作严肃、认真、细致、保密、公平、公正、公开,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及优秀考生入围,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基本要求
1、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教育部规定的相关学科门类的复试基本要求。
2、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参加资格审查。持假证者和有其他造假行为者,取消复试资格。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复试。
3、资格审查时, 应届生应带上学生证、身份证、本科在校历年成绩单、准考证;在职人员应带上学历证书原件、身份证及有关证件、大学期间历年成绩单、准考证。
4、身体健康。无各种传染病和影响学习的慢性病。各专业可根据本专业特点提出体检要求。化工类各专业、艺术、计算机、控制、电子专业不接收色盲和色弱考生;机械、控制专业不接收肢残考生;食品、发酵、生工专业不接收患有结核、甲、乙肝病毒携带者等具有传染可能性的考生。
5、复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同等学历考生和跨专业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按加试两门本专业专干专业课。
6、复试中,所有考生应如实填写政审表,本单位盖章后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7、定向、委培考生复试后应将定向、委培协议书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8、单独考试考生复试前应将毕业证书原件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9、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应持准考证、身份证或其他证件参加复试。
二、复试考生的确定
1、各招生专业应从本专业上线考生(含二志愿考生)中择优选出参加复试的人选,复试人数至少应为本专业招生计划人数的110%左右。或按照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下达的复试名单进行复试。
2、委托培养、自筹经费考生可以按时缴纳培养费者才有资格作为参加复试的人选,并应与培养单位签定按时交费协议书。
3、体检合格考生才有资格参加复试。
三、体格检查
1、复试前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组织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2、体检内容:常规检查(含胸透)和乙肝五项检查;乙肝病毒携带者还应进行肝功能检查。
3、体检时,考生早晨应空腹,并准备一寸照片一张和足够的体检费。
4、体检结果两天后告知本人。
四、复试内容及形式
1、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由外语系组织若干个复试小组(每小组不得少于3人)分头进行,届时外语系将准备各种题目备考生抽签。
⑴、方式:考生在考场外等候,复试小组点名,考生逐一进入考场。
⑵、内容:自我介绍、听短语并进行翻译、抽签按要求叙述内容、回答老师提问。
⑶、当场记录复试内容。考生离去后,复试小组商议给出评语及分数,满分为100分。届时研究生部监考。
2、专业课笔试: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组织命题、考试。
⑴、考生应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或学生证参加考试。
⑵、各门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
⑶、考试时间、地点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另行通知。
⑷、同等学历考生按教育部规定必须加试本学科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各一门;跨专业考生需在复试的基础上加试一门专业课;考试情形同⑵。
3、专业综合面试:由各招生专业所在学院组织若干个复试专家小组(每小组不得少于5人,成员应为高级职称)分头进行。
⑴、考试方式:考生抽签,跟题目回答老师提问。主要测试考生掌握本专业涉及的专业知识的深度及广度;扩展到交叉学科、边缘学科、前沿学科的有关知识掌握情况;化工类考生将进行实验技能测试,主要掌握动手能力、科研情况。专业综合面试时间每个考生不得低于20分钟,满分为100分。
⑵、成绩的确定:考试地点学院自定,当场记录各考生复试内容的基本情况,当场给分,满分为100分。届时纪检委、研究生部全程现场监督。记分方法:每位专家人手一份(一袋)复试考生成绩表,当场给分,复试结束后密封交复试小组组长。组长与本学院复试领导小组成员、校复试领导小组成员一起启封统计。统计办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剩下的取平均分为考生专业综合面试得分。
⑶、双选导师:所有导师、考生分别介绍个人学习、科研情况和今后的研究方向。然后导师回到自己办公室等待。研究生秘书发给考生“导师报名志愿表”,每个考生填报三个导师后交回。由秘书按考生一志愿所报导师汇总,将考生和志愿表送予导师,经导师面试选定后,将剩余考生表格和考生交回研究生秘书,由秘书根据考生二志愿所报导师志愿汇总送予导师挑选,依此类推。同时一志愿导师应将已确定的考生的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和考查意见填在专业综合面试表上。
⑷、复试专家小组根据考生复试情况和各类得分,商议给出评语。
⑸、所有推免生均应参加专业综合面试和导师的双选工作。
4、复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平时在校平均成绩×5%+外语口语听力成绩×5%+各科复试笔试成绩×15%+综合面试成绩×10%+导师评价×15%
5、复试总成绩将张榜公布。
五、阅卷
笔试科目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统一阅卷。
六、录取
1、凡体检、复试合格的考生,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我校硕士生招生计划,依照复试结果,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所有考生(含二志愿考生)同等按成绩排队。同等条件下一志愿考生优先;同等条件下本科毕业学历优先;同等条件下应届生优先。各专业要保证外校学缘考生占有一定的录取比例。录取时,遇到个别有争议的考生,由校领导、研究生部会同有关专业所在学院领导集体复议,协商解决。
3、研究生录取分为四等:
⑴、推荐免试公费生,享受国家补贴生活费。
⑵、考试成绩优秀公费生,享受国家补贴生活费。
⑶、考试成绩良好自费生,享受学校一次性奖励。
⑷、考试成绩符合录取标准,自费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
4、录取名单将张榜公布。
七、纪律检查
1、为保证复试的公平、公正、公开及正常进行,学校专门成立校复试领导小组,届时将到各考场及院系巡视,对复试全程进行监督和纪律检查,发现复试舞弊现象,将给予当事人纪律处分或取消复试资格。
附:校复试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马建中
副组长:王秀峰 张明珠
成 员:张晓明 张印民 任工昌 王 建 殷立雄
霍 翔 范自谋 吴鲁阳 董新宽 梁 燕
2、各招生学院必须组成5人学院复试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本学院复试的基本过程和协调有关复试事宜。
八、举报电话
主管校领导 0910-3579871
校纪委副书记 0910-3579688
研究生部主任 0910-3579826
研究生招生办 0910-3579524